艾灸作为一种传统的中医疗法,以其火热之性,常被用于温经通络、行气活血、祛湿散寒,特别是在寒证的治疗中。然而,对于热证是否可以使用艾灸,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
一方面,汉代医圣张仲景在《伤寒论》中强调,阴虚内热之体应忌用灸法,认为艾火易伤津液,可能导致阴血枯耗,形成焦骨伤筋的严重后果。同时,他也指出,实热之证不可用灸补阳,否则会伤阴动火,迫血妄行。这些观点对后世的针灸临床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主流观点。
另一方面,唐代孙思邈等医家认为,热证是可以用灸法治疗的。他们在《备急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中提出了灸法的适应症,包括未病、急症、热证等,并给出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和案例。金代刘完素和元代朱丹溪也支持热证可灸的观点,认为灸法有“引热外出”和“引热下行”的作用,能够有效治疗实热证和虚热证。
笔者认为,张仲景所说的热证不可灸,主要是针对全身性的热证;而后世所说的热证可灸,则主要是针对局部性的热证,如外科疮疡疖肿,或寒热夹杂证、或寒热格拒证、或阴阳俱虚证。因此,两种观点并无多大矛盾。对于全身性的实热证或虚热证,一般不用灸法,或者至少要在运用清热药或养阴清热药的前提下才能用灸;对其它情况的热证可以用灸,但要注意灸量和操作的方法,以及和其它方法的配合运用。
在临床实践中,笔者常用灸法治疗热证,特别是配合刺血疗法,尤其是耳尖放血。因为火性炎上,无论实火还是虚火,均可升腾向上,出现上焦、头面部的一些症状,而耳尖对此类症状有很好疗效。对于“上热下寒”的病人,笔者常在下肢的穴位用灸,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因为艾灸可以引火下行,促使阴阳达成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