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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的过程中,存在一些常见的误区和问题。为了提高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生存率,以下是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点。
1. 正确认识“标本”兼治
胆碱酯酶复能剂的早期使用可以帮助恢复磷酰化的胆碱酯酶的功能,从而分解过多的乙酰胆碱。阿托品是有针对性的拮抗剂,能够有效地消除中毒的毒蕈碱样症状。两者联合使用可以发挥协同效应,实现“标本”兼治的效果。需要注意的是,阿托品的用量应适当,既不能过量也不能不足。
2. 阿托品不足与过量的鉴别
在某些情况下,阿托品的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与阿托品不足相似的症状。例如,皮肤苍白、四肢发冷、心率缓慢、瞳孔缩小及肺水肿等。因此,在判断阿托品的用量时,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避免误诊和不当处理。
3. 阿托品使用方法的探讨
在急性胆碱能危象期,阿托品的使用应遵循早、足、快的原则。至于阿托品化后阿托品的维持方法,目前有多种不同的给药方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法,并在用药中密切观察,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4. 中毒重症并发症的处理
有机磷农药中毒可能引起呼吸肌麻痹,包括中枢型和外周型。中枢型主要是由于中枢蓄积的乙酰胆碱激动呼吸中枢背侧呼吸细胞群的m受体,导致膈肌与肋间肌失去支配而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外周型原因有二,分别是呼吸道痉挛、分泌物增多造成气道狭窄或阻塞引起,以及呼吸肌麻痹。对于呼吸肌麻痹,需要及时进行气管插管,并加大复能剂的用量。阿托品治疗无效,但需恰当使用以维持阿托品化状态。氯磷定是目前治疗呼吸肌麻痹的有效药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
5. 复能剂的正确使用
复能剂在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使用复能剂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注重在“黄金”时间内足量用药;其次,复能剂维持时间应保证在血浆肟类复能剂的浓度稳定恢复在50%以上;最后,不应因农药的种类而忽视复能剂的使用。
6. 经皮肤、呼吸道中毒的诊治
农民喷洒有机磷杀虫剂时最易发生经皮肤、呼吸道中毒。预防中毒应从皮肤及呼吸道两种中毒途径着手。对于轻度中毒患者,在用足量抗毒药物的基础上,不必常规维持阿托品化,可临时对症处理,注意皮肤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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