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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后遗症:咳嗽、无力、头疼和发烧的处理方法

疾病详情
阳康后出现严重咳嗽、无力、头疼和发烧,已尝试多种止咳化痰药无效,求医生帮助。患者男性41岁
就诊科室: 普通内科
医生建议
针对您的症状,建议进行肺部CT检查以排除肺部感染的可能性。同时,适当休息和补充营养也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新冠口服药阿兹夫定片缺货,无法开具处方,推荐使用右美沙芬等中枢镇咳药来缓解咳嗽症状。请注意,药物使用前请先咨询医生或药师。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多喝水,避免接触刺激性物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如果症状持续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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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
我最近阳康后,咳嗽非常严重,伴随着无力、头疼和发烧。请问医生,这些症状如何处理?
医生
您的症状可能是新冠后遗症引起的。首先,建议您进行肺部CT检查以排除肺部感染的可能性。同时,适当休息和补充营养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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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程接种了新冠疫苗,包括加强针,现已阳性,退烧两天,打喷嚏咳嗽严重,扁桃体感觉有肿大,想知道如何治疗和生活建议。患者女性35岁

就诊科室:普通内科

总交流次数:21

医生建议:根据您的描述,可能是新冠肺炎引起的上呼吸道感染。可以通过对症治疗,例如使用感冒药来缓解症状。同时,平时注意保暖;多饮水、保持愉悦心情,提高自身免疫力;继续进行核酸检测。如果出现扁桃体肿大,影响呼吸,出现气促,呼吸困难,建议及时线下就诊。一般来说,轻型病例在一周左右可以缓解。

崔英胜

主治医师

宁德市闽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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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抗原阳性,最近有发热、咳嗽、咽痛、鼻塞和流涕的症状,想知道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能否开两盒连花清瘟?患者女性32岁

就诊科室:普通内科

总交流次数:21

医生建议:根据您的描述,考虑您可能感染了新冠病毒。建议您尽快进行核酸检测以确认诊断。同时,注意休息,多喝水,保持室内通风。关于连花清瘟的使用,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崔英胜

主治医师

宁德市闽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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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咳嗽、黄痰已三周,吃药无效,近期出现鼻塞、流鼻涕和血丝,求助。患者女性25岁

就诊科室:普通内科

总交流次数:28

医生建议:根据你的症状,可能是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黄痰。建议你服用右美沙芬和氨溴索来止咳化痰,并加强营养,多休息,避免过度劳累。对于鼻塞和流鼻涕的症状,可以同时服用酮替芬。

崔英胜

主治医师

宁德市闽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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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

一.适用对象 (一)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感染者。 (二)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 二.家居环境要求 (一)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居家治疗人员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 (二)家庭应当配备体温计(感染者专用)、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区(村)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要求。 建立联系。发挥各地疫情防控社区(基层)工作机制的组织、动员、引导、服务、保障、管理重要作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咨询电话,告知居家治疗注意事项,并将居家治疗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对于空巢独居老年人、有基础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治疗特殊人员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医疗服务保障。 给予指导。居家治疗人员根据说明书规范进行抗原检测,必要时可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有需要的人员给予必要的对症治疗和口服药指导。 协助就医。社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居家治疗人员提出的协助安排外出就医需求后,要及时了解其主要病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急危重症患者做好应急处置,并协助尽快闭环转运至相关医院救治。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上级医院与城乡社区的快速转运通道。 心理援助。以地市为单位建立畅通心理咨询热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要将心理热线主动告知居家治疗人员,方便其寻求心理支持、心理疏导帮助。对于发现的心理或精神卫生问题较严重者,可向本地(市、县)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报告,必要时予以转介。 个人防护。与居家治疗人员接触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尽可能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二)居家治疗人员自我管理要求 健康监测和对症治疗。居家治疗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 1 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置或口服药治疗。有需要时也可联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或通过互联网医疗形式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居家治疗人员服药时,须按药品说明书服用,避免盲目使用抗菌药物。如患有基础疾病,在病情稳定时,无需改变正在使用的基础疾病治疗药物剂量。 转诊治疗。如出现以下情况,可通过自驾车、120 救护车等方式,转至相关医院进行治疗。 (1 )呼吸困难或气促。 (2 )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 38.5℃,超过 3 天。 (3 )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 )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 )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控制外出。居家治疗人员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到达医疗机构,就医后再点对点返回家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个人防护。居家治疗人员要做好防护,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如居家治疗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抗原自测。居家治疗人员需根据相关防疫要求进行抗原自测和结果上报。 感染防控要求。 每天定时开门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可用排气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做好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的通风和消毒。 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摘戴口罩等,应当洗手或手消毒。 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 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 居家治疗人员日常可能接触的物品表面及其使用的毛巾、衣物、被罩等需及时清洁消毒,感染者个人物品单独放置。 如家庭共用卫生间,居家治疗人员每次用完卫生间均应消毒;若居家治疗人员使用单独卫生间,可每天进行 1 次消毒。 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 被唾液、痰液等污染的物品随时消毒。 四.结束居家治疗的条件如居家治疗人员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自测抗原阴性并且连续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Ct 值≥35(两次检测间隔大于 24 小时),可结束居家治疗,恢复正常生活和外出。 五.保障要求 (一)各地疫情防控领导机制中负责社区(基层、农村)工作的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担当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指定专人承担感染者居家治疗健康咨询工作。社区(村)安排做好核酸检测、垃圾清运、环境消杀等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要组织医疗机构,通过远程指导、互联网医疗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居家人员提供康复指导支持和心理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辖区居家康复人员的巡查指导和健康监测,二、三级医院要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为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会诊指导。 (三)各地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抗原检测试剂、指夹式血氧仪等储备,切实满足居家治疗人员用药和健康监测需求。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居家治疗的新冠病毒感染者特别是急危重症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 2022 年 12 月 7 日

崔英胜

主治医师

宁德市闽东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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