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误判诉讼时效致医患纠纷败诉,律师事务所被判赔偿

京东互联网医院·慢病小病不排队,名医专家在身边。
生命之光传递者
医患纠纷是专业性比较强的诉讼案件,律师事务所应指派熟悉业务的律师代理此类案件。但辽宁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却没有把握好有利的诉讼时机,结果因诉讼超过时效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律师事务所也为此承担了赔偿的责任。该案警示律师,代理案件要恪尽职守。

1999年,辽宁某市居民张某和李某的女儿小张不幸得了红斑狼疮病。当年10月12日,他们带小张到沈阳市某医院接受治疗,被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期,并按上述诊断结果对其治疗至2000年1月23日。可是小张在治疗期间仍发热不退,病情未见好转。小张父母决定带孩子去北京看看。在北京一家医院,病情被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小张最后于2000年3月17日因呼吸系统衰竭死亡。

小张为治病花费医疗费2.4万余元,交通费1600余元。小张父母认为是沈阳市某医院误诊,加速小张死亡,于是就索赔问题与该医院协商。2000年10月31日,双方达成书面协议,造成小张死亡与医院无关,出于人道主义,医院给予补偿1.5万元。

提出反悔 请律师打医患官司
协议签订后,小张父母于当天就拿到了院方给的补偿款。可是事隔半个月,他们又反悔了,认为协议不公平,无法告慰死去的女儿。

2000年11月21日,小张父母找到辽宁某律师事务所,在交纳了4000元律师代理费后,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双方约定“律师事务所协助原告做医疗事故鉴定、参与本案诉讼、非诉讼调解、委托至调解结案、判决结案止”。此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与小张父母到卫生部门要求解决该事件。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门以医患双方纠纷已自行解决完毕,作出不够立案条件的处理,并将该意见当场通知了律师。此后,该案件就撂了下来,一直没有进展。

事隔四年 起诉医院丧失胜诉权
2004年11月16日,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以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差错为由,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诉至一审法院,并交纳诉讼费1250元。小张父母在交纳了2000元代理费后,代理律师仍为律师事务所原来指派的律师。

诉讼结果让小张父母没想到。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怠于行使其诉讼权利,又未能提供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确切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2005年,市法院维持原判。

状告律师 没有履行代理职责
小张父母想不通,怎么请了律师打官司还输了,而且官司是输在一个法律常识上面。律师不是说只有先做医疗鉴定法院才会受理医疗纠纷案件吗,怎么还没做医疗鉴定法院就不受理了?而判决书里的一句话引起了小张父母的注意,“医疗鉴定不是人民法院受理医疗纠纷的必经程序”。是不是律师搞错了?小张父母开始怀疑起律师来。

他们认为,是因为律师没有好好行使自己的代理职责,而使自己的官司败诉。对此,律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小张父母将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告上法庭,要求律师事务所比照医疗纠纷诉讼计算标准进行赔偿。

法院判决 律师事务所赔偿损失
一审法院认为,小张父母与沈阳市某医院达成医疗纠纷协议,但他们认为该协议显失公平,事后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签订委托合同,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受委托的律师本应按照约定内容积极履行自己的代理职责,但事隔四年时间,该律师怠于履行委托合同,未尽到谨慎处理的义务,未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致使小张父母的合法利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因该律师的过错导致本案纠纷发生,律师负有主要责任。因小张父母过分相信代理人,自己没有有效保护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应自负40%责任。

比照医疗纠纷诉讼的计算标准,法院认为应赔偿16万余元。扣除医院已经支付给小张父母的1.5万元,律师事务所应赔偿小张父母8.1万余元。同时,因律师未尽委托合同义务,已经收取的6000元案件代理费应予返还。法院判决律师事务所赔偿小张父母损失8.7万余元。市法院于近日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市法院民三庭主审此案的法官董振国告诉记者,沈阳市两级法院所受理的诉讼代理合同纠纷案件,近年来有不同程度的增长。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有所增强,聘请律师的比例也在增加,于是,当事人与律师产生纠纷的发生率也随之增加。这就告诫律师,在行使诉讼代理权利时,一定要规范自己的行为。

法律规范律师职责
在任何情况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都不能有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言行。律师对委托人的义务,就是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尽职尽责地帮助当事人提出合理合法的请求;帮助司法机关弄清事实真相,分清是非;帮助委托人接受合理、合法的调处意见,使问题得到及时正确的解决。

律师有责应予赔偿
如果律师有过错,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应予赔偿。《合同法》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律师法》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

医患一方反悔有条件
现在医患双方出现纠纷,有一部分患者在同医院私下里达成协议后,往往又会反悔。如果一方反悔,法庭经审查认定存在胁迫、欺诈、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可以认定该赔偿协议无效或者予以撤销,否则就应当确认该赔偿协议有效。

医患纠纷诉讼时效为1年
医患纠纷作为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应为1年。只要患方明知自己存有受害的事实,超过1年起诉的,就应认定超过诉讼时效。
本文由作者上传,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相关事宜可联系jdh-hezuo@jd.com
反馈
大家还在看
李洪山:促进民族健康 造福更多百姓

李洪山:促进民族健康 造福更多百姓

#基层医疗服务 #医疗资源 #基层医疗服务 #医疗卫生信息化 #医疗卫生改革 #医学人才培养 #医保制度完善 #医疗卫生信息化 #医疗改革 #人才培养 #医保制度 #医疗资源分配
山寨整形医生导致抽脂手术死亡,主刀人一审获刑十年半

山寨整形医生导致抽脂手术死亡,主刀人一审获刑十年半

#非法行医 #抽脂手术 #医疗事故 #医师资格证 #假身份证
四川遂宁,一位老年病科医生与患者的心路历程

四川遂宁,一位老年病科医生与患者的心路历程

#老年病科 #线上问诊 #线上问诊 #互联网医院 #医生品质 #互联网医院 #医生品质 #医疗进步 #患者体验 #四川遂宁
北京朝阳,全科医生,互联网医疗,关爱老人的贴心选择

北京朝阳,全科医生,互联网医疗,关爱老人的贴心选择

#北京朝阳 #医疗咨询 #互联网医疗 #关爱老人 #互联网医院 #关爱老人 #线上问诊 #医疗健康 #线上问诊 #医疗健康 #全科医生 #全科医生 #便捷就医
广东中山市全科医生助力老人线上问诊,科技助力温暖相伴

广东中山市全科医生助力老人线上问诊,科技助力温暖相伴

#老人疾病 #互联网医院 #医疗科技应用 #全科医生 #医疗科技 #老人基础病治疗 #线上医疗体验 #线上问诊 #互联网医院中山 #全科医生线上问诊
北京通州区的营养科医生与患者在线问诊的经历

北京通州区的营养科医生与患者在线问诊的经历

#患者隐私 #医疗咨询 #疾病诊断 #京东互联网医院 #疾病诊断 #患者隐私 #线上问诊 #医疗伦理 #线上问诊 #互联网医疗 #医生沟通 #医疗法规 #互联网医疗 #医生沟通 #北京通州区 #医疗法规 #营养科 #处方开具 #营养科 #营养咨询
孙国伟:国产医械企业整体水准有所提高

孙国伟:国产医械企业整体水准有所提高

#医疗器械 #医疗市场 #学术交流 #学术交流 #跨国竞争 #市场趋势 #国产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行业 #医疗设备 #国产医械 #医疗行业 #研发创新 #跨国企业 #研发创新
湖北武汉:互联网医疗,守护患者健康的新方式

湖北武汉:互联网医疗,守护患者健康的新方式

#医疗咨询 #医疗咨询 #互联网医疗 #医疗服务 #药品 #互联网医疗 #疾病治疗 #线上问诊 #患者 #疾病 #湖北武汉 #线上问诊 #患者 #药品管理 #医生 #医生
天津和平区互联网医院:便捷问诊,守护健康

天津和平区互联网医院:便捷问诊,守护健康

#医疗咨询 #互联网医疗 #医疗服务 #医疗便捷 #医疗安全 #天津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疗 #医疗安全 #线上问诊 #医疗知识 #线上问诊 #医疗知识 #医疗专家 #医疗体验 #医疗信任 #和平区医疗 #医生咨询 #医疗体验 #便捷问诊 #医疗信任
线上问诊,医者的仁心与严谨——记一次难忘的咨询经历

线上问诊,医者的仁心与严谨——记一次难忘的咨询经历

#药品短缺 #药品短缺 #互联网医院 #医生品质 #医生品质 #互联网医院 #线上问诊 #线上问诊 #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
医疗中意外事故地区推荐专家
医疗中意外事故 患友问诊
*本站内容仅供医学知识科普使用,任何关于疾病、用药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当面诊断,请谨慎参阅
广告图片 关闭icon
0
0
0
药品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