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民族药品占医院采购超八成
近年来,我国医药产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民族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更是获得了国家的大力支持。据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12中国卫生论坛上发布的《“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指出,到2020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将达6.5%-7%,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所购买的药品价值中民族企业占80%以上,耗材和器械价值中民族企业占50%以上。
为推动民族医药和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国家提出了多项行动计划。其中,发展健康产业行动计划明确表示,将抓住国家振兴重点行业的机遇,把医改促内需与相关行业的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健康领域的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国家将定期发布相关产业政策,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使其与国家财政、税收、资源与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相协调。
《报告》指出,将振兴民族医药产业,保障质优价廉药品的供给。鼓励、扶持、造就一批通过国际cGMP认证的国内优势企业;研发一批质优价廉,方便安全的基本药物;自主创新若干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医药技术,迅速提高我国医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除了药物之外,医疗器械产业也将得到扶持。《报告》指出,将调整和振兴医疗器械产业,拉动相关产业增长。重点开发和配置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适宜技术;面向基本医疗需求,重点研发综合性医院常用的大型医用设备和高值耗材;面向未来,研发具有重大科技创新,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高科技项目。
《报告》强调,将设立210个专项基金。其中,100个项目资助医用耗材的研发,每个项目0.2亿元;100个项目资助医疗器械的研发,每个项目0.5亿元;10个项目资助大型医疗仪器的研制,每个项目3亿元。
考核指标显示,至2020年,我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所购买的药品价值中民族企业占80%以上,耗材和器械价值中民族企业占50%以上,较目前水平有较大幅度提升。
未来几年,我国将完善医疗机构经济补偿政策,规范、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探索医院收付费方式改革,调动医疗机构自觉控制费用的积极性,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的增长。
其中的工作重点包括,理顺医药价格体系;实行差别差率,鼓励医疗机构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在探索支付制度改革方面,将探索改变医院的收(付)费方式,研究按病种收(付)费,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其他收付费方式等。
针对药品供应保障和合理用药,《报告》也重点提及,指出将建立和完善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药物临床使用的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推行《国家处方集》,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并将对药品收入占医院收入比例,抗菌药物占药品总收入比例、抗菌药物使用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等设立考核指标。
在药品现代流通体制方面,未来几年将按照更为严格的药品流通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和标准体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改革现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完善药品流通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