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头颈部癌再程放疗的研究进展
头颈部癌的发病率在所有肿瘤类型中排名第六,死亡率排名第八。90%以上的病理类型为鳞状细胞癌,手术和/或放疗联合化疗或靶向药物治疗是主要治疗方法。然而,近50%的患者在首程放疗野内出现局部复发或第二原发肿瘤。挽救性手术是最有可能达到根治意图的治疗手段,但临床研究发现仅一小部分患者能接受手术治疗。因此,再程放疗可能是能达到复发病灶根治的另一种局部治疗手段,虽然在临床上的应用也受到了很大限制。
在选择可能需要接受再程放疗的患者时,需要综合评估肿瘤相关因素、首次放疗相关因素和患者自身相关因素。对于复发头颈部癌患者,若需要接受挽救性手术和术后放疗,足够的营养获取尤为重要。同时,需评估甲状腺功能,特别是促甲状腺素水平。因为,接受头颈部癌放疗的一部分患者会出现甲状腺功能下降,而其功能下降会对挽救性手术切口的预后产生不利影响。
目前,临床可采用或正在研究的再程放疗技术包括近距离后装放疗、常规外照射、IMRT、SBRT和质子放疗。其中,SBRT的应用也得到了一些有益的探讨。例如,Rwigema等对96例复发头颈部癌采用SBRT不同剂量分割方式的再程放疗,1年和2年的OS率分别达到了58.9%和28.4%,没有出现4/5级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进一步分析发现无论复发肿瘤的大小(≤25 cm3 ∶ >25 cm3),随着放疗总剂量上升肿瘤的LC率就增加。研究者认为单次照射剂量10 Gy,5次分割,总剂量达50 Gy是合适和可行的。
对于全身一般情况较好、无严重并发症和器官功能障碍的复发头颈部癌患者在接受再程放疗时,可以考虑联合同步化疗以提高疗效,但有增加潜在治疗相关严重不良反应的风险。目前,复发头颈部癌再程放疗时同步化疗方案仍未统一,需进一步优化。RTOG 9911 II期临床研究对复发头颈部癌或第二原发恶性肿瘤再程放疗时,采用分段照射(1.5Gy/次,2次/d,连续5d,休1周,共4个循环,总剂量60 Gy),同步应用低剂量紫杉醇(20 mg/ m2)和顺铂化疗(15 mg/ m2);结果发现105例患者中74%完成了预定化疗方案,中位生存期为12.1个月,1、2年OS率分别为50.2%、25.9%,≥4级急性不良反应发生率为28%,8例患者出现治疗相关死亡。
近年来,靶向免疫检测点药物,包括针对PD⁃1和CTLA⁃4的单抗药物在一些实体肿瘤中显示了较好抗肿瘤活性。Seiwert等在一项开放的多中心临床Ib期研究中,采用抗PD⁃1单抗Pembrolizumab治疗了60例复发或有远处转移的头颈部鳞癌的患者,结果显示在可评价疗效的45例患者中8例有效(18%),10/60(17%)的患者出现3—4级的药物相关不良反应,無药物治疗相关死亡。
尽管复发头颈部癌接受挽救性手术+术后再程放疗或者再程放疗±化疗或靶向药物治疗后,能使一小部分患者获益,但总体疗效不尽如人意,且伴发严重不良反应。目前,临床应用再程放疗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缺乏临床或分子生物学指标来预测接受再程放疗可能获益的患者;复发头颈部癌接受再程放疗后,大部分患者还是出现肿瘤局部复发或未控;再程放疗可导致严重,甚至致死性的治疗相关不良反应;由于已经发表的临床研究大多属回顾性研究,且病例数较少,首次放疗情况和已存在的不良反应之间差异,复发肿瘤部位和大小的不同,再程治疗方案的多样化等原因,造成不同研究之间治疗结果的可比性较差,很难得出可靠的循证医学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