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咽癌的诊断与治疗
鼻咽癌是一种常见的恶性肿瘤,尤其在我国中南五省和北方地区的发病率逐年上升。它主要表现为低分化鳞癌,具有较高的颈淋巴结转移风险。以下是鼻咽癌的诊断和治疗指南。
诊断依据及要求
1. 病史采集:包括首发症状、主要症状和体征、持续时间、发展过程、诊疗经过和主要阴性体征等。
2. 临床症状:常见症状包括血涕、鼻堵、耳鸣、耳聋、头痛、面麻及复视等,晚期可能出现眼睑下垂、眼球固定、吞咽困难、声哑、张口困难和颈淋巴结肿大等症状。
3. 临床检查:重点是鼻咽部检查,需要掌握后鼻镜或鼻咽光导纤维镜检查方法,明确肿瘤的形状和侵犯范围,并检查鼻腔后鼻孔、口咽、眼、耳、喉及12对颅神经的感觉和运动反应,以及颈和锁骨上区淋巴结的改变。全身体格检查也是必需的。
4. 影像检查:CT或MRI扫描可以直观显示鼻咽部肿瘤及邻近结构受侵或颅底骨破坏、颈淋巴结转移等情况。所有患者都需要进行其中一项检查,胸片和腹部B超也是必须的。晚期患者还需要骨扫描检查。
5. 血清学检查:EB病毒抗体的检测阳性者,对鼻咽癌的诊断有一定参考价值,其中EA/IGA的阳性反应更有特异性。
6. 病理检查:经鼻腔或口腔钳取鼻咽部肿瘤组织作病理检验是最可靠的诊断依据。临床难以获得鼻咽部病理标本时,可考虑行颈部淋巴结活检术。
7. 其他辅助检查:包括血象、肝肾功能、电解质、乙肝、艾滋病、梅毒等病原学和抗体指标,以及垂体/甲状腺功能检查。
诊断和分期
根据上述诊断依据要求,获得病理诊断和影像学资料后,按照2008福州分期标准和UICC 2009第6版分期标准,同时分期。
治疗原则
早期鼻咽癌(I/II期):根治性放射治疗
局部晚期鼻咽癌(III/IV M0)患者:同步放化疗(临床科研)
M1患者,以化疗为主,辅以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
1. 疗前处理:主要包括口腔处理和合并症处理。
2. 放射治疗目的:根治性放射治疗和姑息性放射治疗。
3. 靶区确定:鼻咽癌的靶区通常包括鼻咽、颅底、咽旁间隙、高危及低危淋巴引流区,并根据危险程度给与不同剂量。
疗中/疗后注意事项
治疗中:每周检查血象和常规查体,DT50Gy时复查肿瘤影像学资料,疗中肿瘤疗效评价。进入同步化放疗的患者,复查肝肾功能。治疗结束后进行疗效评价、影像学和临床检查、肝肾功能检查,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警惕远地转移。
治疗后:保护放疗野皮肤,继续功能锻炼,三年内禁止拔牙,生育年龄妇女2年内避免妊娠,接受放化疗的男性患者2年内应取消生育计划。一月后复查,近期疗效评价。
预后估计
早期鼻咽癌根治性放射治疗疗效满意,5年生存率在90%左右;中晚期5年生存率60-70%;晚期5年生存率40-50%左右。
随诊
疗后应定期到医院随访检查,对比鼻咽、咽旁间隙、颅底等部位的改变。颈部彩色超声检查了解有无残余淋巴结。胸、肝及骨的X线摄片、超声波或骨ECT扫描的选用有助于全身状况的随访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