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低血糖:处理方法与预防神经系统并发症
新生儿低血糖是一种常见的生理现象,但也可能是某些疾病的表现。对于健康的足月儿,出生后葡萄糖供应由母亲经胎盘供给转变为间断性经喂养供给,血糖浓度可能暂时性降低。然而,鉴别正常的生理性过渡反应与可能导致神经系统和发育后遗症的疾病非常重要。
治疗新生儿低血糖症的目标是纠正有症状的低血糖患儿的血糖水平,防止风险患儿出现有症状的低血糖,并识别有严重潜在低血糖疾病的新生儿。同时,避免不必要地治疗存在过渡期正常低血糖的婴儿,因为过渡期正常低血糖不需要干预便可自行恢复。长期目标是预防神经系统远期并发症。
对于有风险但无疑似和确诊的遗传性低血糖疾病的新生儿,目标是维持血浆葡萄糖在出生后48小时内大于50mg/dL(2.8mmol/L),以及出生后48小时过后大于60mg/dL(3.3mmol/L)。对于疑似或确诊遗传性低血糖疾病的新生儿,目标是维持血浆葡萄糖大于70mg/dL(3.9mmol/L)。
治疗新生儿低血糖症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应根据患儿有无症状和体征及患儿对每一步治疗的反应进行。对于有症状的婴儿,推荐胃肠外给予葡萄糖。在等待实验室检查确认的同时就应开始治疗。治疗从静脉单次快速给予葡萄糖开始,时间持续5-15分钟。然后,以5-8mg/(kg·min)的初始速率持续给予胃肠外葡萄糖输注。如果低血糖持续存在,则应根据需要提高葡萄糖的输注速率。
对于有低血糖风险的无症状足月儿和晚期早产儿,推荐在出生后1小时内给予初次经口喂养。应当频繁地检测血糖浓度,从初次喂养后20-30分钟开始检测,随后在每次喂养之前检测,或者如果初次喂养延迟,则应在出生后90-120分钟内检测。
在处理新生儿低血糖症时,需要注意的是,新生儿在出院前应可以通过几个喂养-禁食周期将血浆葡萄糖浓度维持在正常范围内。对于有低血糖风险的婴儿的出院标准是:对于出生后不满48小时的婴儿,3个饱食-空腹循环的餐前血糖大于50mg/dL(2.8mmol/L),而对于出生后大于等于48小时的婴儿,应大于60mg/dL(3.3mmo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