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麻痹后遗症的肌力重建治疗
小儿麻痹后遗症的根本原因是支配肢体活动的肌肉麻痹,导致肌力不平衡,继发各种畸形、关节不稳或脱位,以及肢体缩短等。因此,治疗的关键在于恢复肌力。目前,肌替代手术是恢复肌力的重要方法。
正常的肌肉依靠其收缩活动产生效能。收缩可分为向心性、离心性及等距离收缩三类。等距离收缩产生横向应力,对稳定关节、维持姿势起重要作用。通常采用抗阻力方法进行肌力测定,目前在有条件的单位,已可进一步采用肌电图,特别是动态肌电图来进行精确的估计。通过动态肌电图检查,可以在健存的肌肉中选择其活动时期与被替代肌最接近的肌肉作为代替肌,这样在术后几乎可不经太多的训练或适应过程,即可充分发挥其作用。
在进行肌力重建前,首先必须矫正关节畸形,恢复正常的载重轴线,使关节能在有利位置承载负荷。被用作移位的肌肉,必须有足够的肌力,一般应在Ⅲ级以上。肌腱长度,须足够达到新移位所需要的最佳位置。新移位的径路,要能很好滑动,避免穿过骨间骨腔及筋膜内。移位后的肌肉,应保持良好的神经支配和血管供应。
随着历史的发展及手术方法的改进,对有些问题也逐渐有了一些新的认识。例如,关于年龄问题,过去看法是只要在发病后2年进入后遗症期,越早施行手术越好。但大量实践证明,7岁前的幼儿,无论肌腱手术或骨性手术,约有70%~80%晚期效果欠佳,而且对进一步再矫形造成困难。因此,在7岁以前,最好采用非手术治疗;7~12岁,仅可施行某些软组织手术;手术最佳年龄应在14~20岁间,超过25岁以上的病人,继发改变较重,矫形治疗的效果也随年龄的增长递减。
在选择肌肉进行移位时,需要注意肌肉的力量强弱问题。过去认为肌肉每平方厘米横截面积肌力为3.65kg,称为绝对力量。然而,事实上绝对力量这一概念总是相对的,同样的肌肉,个体差异十分悬殊。因此,正确的运算公式为:W=F•D+E,E为一可变数,表示经过锻炼所提高的力量。根据这一原理,目前所创用的腹外斜肌移位代股四头肌术,尽管前者远不及股四头肌体积,但通过有效的锻炼,可因肌力提高而取得较好的效果。
在进行肌力重建手术时,需要注意移位的肌肉不损害原有功能。腘绳肌、髂腰肌等都是下肢重要的肌肉,移位时应当特别慎重。同时,需要充分利用力学原理,注意肌腹的形成,肌腱膜的紧张度、力臂的设置等。由于骨性手术固定时间长,影响肌力锻炼,因而在同一部位作肌移位,最好放在骨性手术之后。
所有肌移位术后,都应进行合理的锻炼。肌肉具有巨大的可塑性、可变性,通过锻炼,藉以达到最大效益。通常在术后反应消除,约5~7d,移位的肌肉即可作收缩活动;2周后开始被动活动肢体;3周即除去石膏固定,加强主动锻炼。这种方法,比文献介绍固定4~6周大为缩短,通过腹外斜肌移位、骶棘肌移位等3000多例观察,无一例发生撕断或其他并发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