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避孕药的十项注意
口服避孕药作为我国生育年龄妇女常用的避孕方法之一,在给女性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为了确保避孕效果,避免不必要的副作用,以下是一些关于口服避孕药的注意事项:
一、健康检查是基础
在开始服用口服避孕药之前,建议女性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患有急慢性肝病、心脏病、肾病、高血压、乳腺增生症、乳腺癌、子宫肿瘤、血液病和血栓性疾病等疾病的患者,最好避免使用口服避孕药,或者根据医生的建议谨慎使用。
二、遵医嘱,规范用药
口服避孕药的使用方法必须严格按照医生的规定进行,不能随意改变用药时间和剂量,更不能漏服。如果漏服,应在次日晨加服1次,以保持血药浓度的稳定。
三、个性化选择
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和需求,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口服避孕药。一般不建议随意更换药物,以免影响避孕效果。
四、定期体检,关注肝功能
服用口服避孕药期间,应定期进行体检,尤其要注意肝功能的变化。如果连续3个月不来月经,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
五、药物相互作用需注意
当女性需要服用胍乙啶、胰岛素、巴比妥、苯巴比妥等药物时,这些药物可能会影响口服避孕药的效果,此时应考虑改用其他避孕方法。
六、不规则出血的处理
服用口服避孕药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不规则出血,称为突破性出血。针对不同原因导致的出血,应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在月经前半期出血,多为雌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炔雌醇;在月经后半期出血,多为孕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安宫黄体酮。如果出血量似月经量,应立即停药,于出血第5日起开始下周期用药。
七、停药后怀孕需注意
如果女性想要怀孕,建议在停药后5-6个月再尝试。在此期间,最好使用避孕套等安全套进行避孕。
八、停用长效避孕药的过渡
口服长效避孕药不能突然停药,如果想要停药,应在月经周期第5日起服短效避孕药,连续3个月,作为停用长效避孕药的过渡。
九、安全存放,防止误服
口服避孕药应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以免拿错。
十、哺乳期不宜服用
哺乳期女性不宜服用口服避孕药,因为口服避孕药可能会抑制乳汁分泌。产后未满半年或月经来潮前,也不宜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