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母体子宫内,胎儿发育的多种感觉器官中,听觉系统尤为发达。研究表明,从受孕后的第4周开始,胎儿的听觉器官便开始发育,至第8周时,耳廓已经形成。然而,由于此时胎儿的听觉神经中枢尚未完善,因此无法感知外界的声音。随着胎儿的成长,到了第25周,胎儿的传音系统基本发育完成,到了第28周时,胎儿的传音系统已充分发育,并可以发生听觉反应。至此,胎儿已经具备了能够听到声音的所有条件。
听觉系统是胎儿与外界环境保持联系的主要器官,也是进行音乐胎教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对胎儿听觉系统研究的深入,人们发现胎儿在子宫内能够接受教育,进行“学习”,并形成最初的“记忆”。这一发现为胎教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胎儿听觉系统的研究,可以在子宫内对胎儿进行先天性耳聋的诊断,并在出生后进行早期听觉训练,为避免部分儿童失去听觉提供了可能。
为了预防胎儿听力障碍,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关注耳聋遗传史和家族史。先天性耳聋往往有家族史,除耳发育不良外,还常伴有其他器官畸形、内脏异位,构成各种综合征。据全国聋病基因库最新研究,包括药物性耳聋也有遗传基因,携带药物性耳聋变异基因的人,在使用耳毒性药物时,即使在安全用药的范围内也会发生听力损害。因此,提倡优生学,禁止血亲或近亲婚姻,对父母有药物性耳聋史的胎儿、婴幼儿,应避免使用该类药物。
2. 预防病毒感染。母体妊娠患病毒感染、尤其妊娠3个月是胎儿听觉器官发育形成的重要阶段,可造成胎儿听觉器官发育不全或缺陷。另外,妊娠期不要接受预防注射。婴幼儿病毒感染,罹患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麻疹、猩红热、流脑等传染病,或疾病高热亦可致听觉障碍,一旦发生病毒感染应及时治疗,建议运用清热解毒中药抗病毒治疗。
3. 妊娠期避免腹部放射性诊断、治疗,以免引起胎儿听觉器官的放射性损伤。
4. 避免使用耳毒性药物性药物。
5. 避免噪声。胎儿、婴幼儿长久、持续置身于噪声环境,可造成物理性、永久性听力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