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疹的治疗原则
一、外用制剂的使用原则
干燥性皮损使用保湿剂;单纯瘙痒可选择止痒剂,伴干燥性皮损者可加用保湿剂;感染性皮损使用相应抗微生物制剂;炎症性皮损根据不同严重程度选择不同强度的抗炎制剂等。急性非渗出性皮损可使用粉剂、洗剂、霜剂、乳膏或凝胶,不宜使用软膏或硬膏,后者容易引起浸渍;急性渗出性皮损宜用溶液湿敷;亚急性皮损宜用糊剂、油剂,也可使用霜剂、乳膏、软膏、凝胶等;慢性皮损首选软膏、硬膏,也可使用霜剂、乳膏、凝胶等。外用药用量的估计可以参考指尖单位(FTU),可涂抹成人患者两个手掌面积的皮肤。
二、常用外用制剂
(一)保湿剂
使用保湿剂是 AD 的基础治疗。保湿剂的成分一般分为润肤剂、吸湿剂和封闭剂 3 类。
应鼓励患者尝试多种保湿剂,以舒适、皮肤既不干燥又不油腻为准。对于炎性皮损,应联合外用抗炎制剂控制炎症,以减少刺激反应。每日至少使用 2 次保湿剂。面颈、手部等暴露部位受环境如洗手、低温和风吹等影响更容易出现皮肤干燥,使用次数可能需要更多。全身皮肤包括非皮损区域,均需要规律使用,儿童每周用量至少 100 g,成人每周用量 250 ~ 500 g。不推荐使用纯油性产品作为保湿剂,例如椰子油、橄榄油等,其可能增加经表皮水分丢失,导致皮肤干燥。尿素和丙二醇对薄嫩的婴儿皮肤有一定刺激性,因此婴儿不宜使用含有尿素和丙二醇的保湿剂。
如果使用后局部出现毛囊炎,则提示保湿剂偏油腻;如果皮肤仍然干燥、脱屑或皲裂,则提示保湿剂油性不足;如果使用后局部出现刺痛、烧灼感、发热或紧绷感,提示该保湿剂成分有刺激性,应更换。不同环境也需要不同种类的保湿剂,如霜剂和凝胶适合潮湿高温的夏季,软膏和乳膏适合干燥寒冷的冬季。
(二)外用抗炎制剂
1. 外用糖皮质激素(简称激素):是 AD 治疗的一线药物。依据皮肤血管收缩试验,其作用强度可分为超强效、强效、中效和弱效 4 类(表 2)。
使用需要符合足强度、足剂量和正确使用 3 个基本原则。
药物强度:重度肥厚、角化、苔藓化皮损应选用超强效或强效激素;轻度红斑、充血、细小丘疹皮损则选用弱效激素;其他中度皮损可以使用中效激素。皮肤柔嫩部位首选弱效或中效激素,慎用强效和超强效激素;手掌和足底首选强效或中效激素。对于婴幼儿和儿童患者,建议先选择弱效激素,例如 0.05%地奈德乳膏可短期用于 3 个月及以上儿童,或中效激素,例如 0.05%丙酸氟替卡松乳膏(可用于 1 岁及以上儿童)、0.05%丁酸氯倍他松乳膏(其局部活性高而全身活性低,大面积使用或封包治疗也无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抑制,可用于 12 岁及以上儿童)、0.1%糠酸莫米松乳膏等;0.05%卤米松乳膏说明书显示可用于 2 岁以下儿童,但连续使用不应超过 7 d。妊娠期患者必需使用时,知情同意后可使用弱效或中效激素。哺乳期患者如果乳头/乳房有皮损,知情同意后可在哺乳后即刻外用激素治疗,并在下次哺乳前仔细清洁。
药物剂量:一项英国指南推荐,对于 3 ~ 6 个月、1 ~ 2 岁、3 ~ 5 岁和 6 ~ 10 岁的婴儿/儿童,其面颈部皮肤分别需要 1、1.5、1.5 和 2 个成人 FTU,单侧上肢(含手部)皮肤分别需要 1、1.5、2 和 2.5 个成人 FTU,单侧下肢(含足部)皮肤分别需要 1.5、2、3 和 4.5 个成人 FTU,胸腹部皮肤分别需要 1、2、3 和 3.5 个成人 FTU,腰背部(含臀部)皮肤需要 1.5、3、3.5 和 5 个成人 FT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