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肝癌患者,获得一次治疗后,就认为是万事大吉了;只要没有症状,就不去医院复查;等到出现症状,去医院检查时,却发现肝癌早已复发,病情已晚得失去了再次治疗的机会。令人惋惜的是,如果上述患者有较强的随访意识,在治疗后能够定期去医院检查,当肝癌复发或新发时,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本可以获得满意的疗效。
一、肝癌的发生和发展常呈现多阶段性
肝癌有一个病理范围上的特点,即在超声、CT 和磁共振等影像检查上看到的,只是肝癌的一部分,即主癌灶,也可以看作是肝癌的内核。在主癌灶的周围,还有影像检查难以看到的病灶,包括肝癌微静脉浸润区和卫星转移灶。事实上,肝癌的病灶范围,比主癌灶要大的多。这样,除非病灶范围较小,或应用肝移植术这一将肝内癌灶“一窝端”的治疗方式,肝癌切除术、射频消融术等常用的肝癌治疗手段常难以一次性完全消除所有的肝癌病灶,经动脉介入栓塞治疗更是难以彻底清除癌灶,治疗后癌灶发生残留和复发几乎是一种必然。
二、 肝癌治疗通常需要一个疗程
肝癌发生发展的多阶段性决定了肝癌的治疗通常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像化疗一样,需要一个疗程。在这个疗程中,多个治疗手段交替、联合应用,互相补充,以达到最佳的疗效。在肝癌的某个发展阶段或治疗阶段,某种手段是最佳的,而到了下一个发展阶段或治疗阶段,另一种手段可能是最合适的。例如,肝癌切除术后复发的患者,能够再次切除的机会较小,通常能够通过介入栓塞或/和射频消融等微创治疗获得满意疗效;再如,对于较大且不适宜手术切除的肝癌,可以通过反复、交替应用介入栓塞和射频消融达到较好的疗效。
三、 科学随访及全身治疗是提升肝癌疗效的重要措施
肝癌治疗后,通常是会复发或再发的。复发的早晚既取决于肝癌的恶性程度和治疗手段清除肝癌病灶的彻底性。肝癌的恶性程度越高,癌灶越大,治疗的彻底性就越不能保证,复发的可能性越大,就越早。反之亦然。肝癌治疗后,如果能够科学随访,定期复查,则能够在早期发现肝癌复发。复发癌灶发现得越早,病灶越小,治疗也越简单,而且效果也越好。可见,肝癌治疗后的科学随访是提升肝癌疗效的重要措施,是肝癌综合治疗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
“您出院后,我还是您的医生!”这句话应该成为医生和患者交流中的口头语,对于肝癌患者,尤其必要。
肝癌治疗后的定期随访是提高肝癌患者生存率的关键,是患者特别不可忽视的环节。随访的监测内容,主要是肝脏影像学检查(超声、CT 和 MR)、肝癌标志物甲胎蛋白(AFP)检查、肝炎病毒定量(HBV-DNA)和肝功能检查。根据医生的建议,先可选择经济实惠的超声检查筛选,如发现可疑病灶可选择 CT 和 MR, MRI 肝胆特异对比剂增强扫描,可鉴别消融后坏死灶、出血灶、再生结节以及复发性肝癌,是国际上公认的准确的影像学检查方法。如发现甲胎蛋白(AFP)升高,需要高度重视,咨询专科医生协助完成检查和诊断。乙肝相关性肝癌随访频率在术后 2 年内应每 3-4 个月 1 次;2 年以后,可每 4-6 个月 1 次;5 年以后依然正常,可每 6 个月随访 1 次。一旦发现新的癌细胞就要及时“赶尽杀绝”,及时治疗则生存率明显提高。
手术治疗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坚持基础疾病的综合治疗,如服用抗病毒药物(恩替卡韦、阿德福韦酯等)控制乙肝病毒发作,服用护肝药物(水飞蓟宾等)改善肝功能,注射胸腺肽提高机体免疫力,辅助应用阿帕替尼、复方斑蝥胶囊、索拉非尼、三氧化二砷等抗肿瘤药物,可有效预防肝癌复发。特别提醒的是,肝炎病毒定量(HBV-DNA)的检测非常重要,如发现超过正常值,要及时咨询医生是否抗病毒治疗和调整药物种类。
总之,肝癌获得初次治疗,只是系统治疗的开始,决不是治疗的结束。科学治疗,通常,只是疗效的基础,科学随访,才是疗效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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