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口,是中医治疗中常见的一种方法。它要求患者在治疗期间,根据自身病情和体质,避免食用某些食物,以达到辅助治疗的目的。
为什么要忌口呢?这源于古代医师的观察和实践。他们发现,有些疾病的发生和发作与饮食有关。例如,有些人吃了鱼虾或海鲜后,会马上出现皮疹、瘙痒或哮喘发作,这是现代医学所说的食物过敏。古人虽然没有明确的过敏学说,但他们意识到某些食物与疾病的发生或发作有关,还观察到某些食物会加重病情,促使病情恶化。例如,消渴病人吃了甜食后,水肿病人吃了咸的食物后,病情都会加重。因此,就有了忌口的要求。
中医忌口与西医忌口有所不同。西医忌口主要依据现代医学理论,例如糖尿病病人忌甜食,痛风病人忌高嘌呤食物,哮喘病人忌特定异性蛋白,水肿病人限制钠盐等。而中医的忌口范围更广,除了西医强调的忌口食物外,还包括因人体体质有阴阳寒热差异而忌口的食物,以及所谓的“发物”。
中医认为,正常人的体质应当是阴阳平衡,气血调和的。但这种平衡调和又是相对的,具体到每个人又各有偏颇差异。有的人阳气偏旺,体质偏热,平时怕热贪凉,活泼好动,喜欢吃凉的食物。有的人阴气偏多,体质偏寒,平时喜暖怕凉,安静少动,喜欢吃热的食物。患病之后,由于邪气的侵扰,机体阴阳失衡,气血失调,形成了各种复杂证候,疾病的性质就更有寒热虚实之分。
中医同时还认为,人的饮食禀天地阴阳之气而生,长养五脏,补益气血,大多数性味平和,少部分是有偏寒偏热的。偏热的食物能助阳生火,如鹿肉、羊肉、黄鳝、辣椒、炒货,对阳虚有寒的病人有温补作用,但是因为性温热,能伤阴耗津,就不适合阴虚有热的病人;偏寒的食物能清热养阴,如螃蟹、蛇肉、牡蛎、梨子、冷饮等。体质偏热的病人服之无妨碍,但是由于能助阴生寒,伤阳损脾,不适合体质偏寒,阳气虚衰的病人。
对正常人来说,进食这些偏性食物后,由于脏腑的自我调节功能,一般无大的妨碍,而对体质有偏的人或者病人来说,既病之后,脏腑的自我调节功能差,如果再吃不利于病性的食物,如阳盛阴虚有热的病人,食热性食物,阴盛阳虚有寒的病人食寒性食物,就可能加重病情。这种因为体质病性寒热的不同,而带来的饮食忌口是中医的特色之一,虽然为西医所不认可的,但是临床上确实是客观存在的。
除了因体质病性寒热不同而忌口的食物外,中医还有所谓的“发物”。所谓“发物”,是指食后能诱发出某种生理或病理变化或者促使病情发展的食物。根据古代文献的记载和临床体会,中医的发物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能发奶的食物,如鲫鱼、猪蹄,能促使产妇乳汁分泌;二是食后引发风疹等病变的食物,即现代医学所说的能引起过敏反应的异性蛋白,如鱼虾海鲜,这一部分仅仅是对有过敏体质的特定人群而言;三是能“助邪发病”的食物,如公鸡、老鹅、猪头肉。
肿瘤病人要忌的实际上主要就是这后一部分,即传统认为能“助邪发病”的食物。由于对“助邪发病”食物的认识在中医也缺乏明确的外延,缺乏公认的食物品种界定,这样就造成在这个问题上一定程度的混乱,而部分病人本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信念,造成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部分病人忌口扩大化。笔者传承师说,结合个人认识,认为:癌肿病人就忌传统认为能“助邪发病”的公鸡、老鹅、猪头肉就可以了,除此以外其他的食物都可以吃(当然,下面说到的与病性有冲突的也在忌口之列,但那些又因人而异,不作常规),如猪肉、牛肉、鲫鱼、鳊鱼、黑鱼、带鱼、海参、淡菜、虾、母鸡、鸡蛋等,都是可以吃的。而蔬菜类,一般不作禁忌,葱姜大蒜性虽然偏热,作为调料,用量较少,除非阴虚津伤重者,也不必禁忌。而对第一类第二类“发物”,只要不是特定的人群,则更是不需要忌口的。
除了上述食物外,肿瘤病人还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与病性不符的食物,如阳盛阴虚有热的病人,忌食热性食物;阴盛阳虚有寒的病人,忌食寒性食物,以免加重病情。常见的热性食物有鹿肉、羊肉、黄鳝、辣椒、生姜、酒、桂圆、炒货,温性的有韭菜、大蒜、蒜苗、茼蒿、橘子、红枣。常见的寒性食物有螃蟹、牡蛎、蛇肉、梨子、冷饮等。二是与个体不符的食物,如血糖高的忌甜食,血脂高的忌油腻,尿酸高的忌高嘌呤类食物等。食管胃肿瘤手术后常伴有胃酸反流,凡能刺激胃酸高分泌的饮食也当禁忌,这种情况也常因人而异,有人吃面食酸多,有人吃稀饭酸多,有人吃豆腐乳酸多,所以,具体的需要因各人的情况而定。三是含激素的滋补品、食物,如蜂王浆、羊睾丸(羊蛋、羊宝、羊腰子)、乳腺癌、前列腺癌等与激素有关的肿瘤病人忌食。四是烟酒及现代医学证实能诱发癌肿的食物,如霉变食物、高亚硝酸盐食物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