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我们该如何应对?
近些年来性传播疾病在全球广泛蔓延,在我们国家也呈现了大面积的抬头趋势。其中梅毒患者的感染量正在处在爆发阶段。感染人群庞大。那么面对这种疾病。我们应该了解些什么?我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可分为后天获得性梅毒和胎传梅毒(先天梅毒)。后天获得性梅毒又分为早期和晚期梅毒。早期梅毒指感染梅毒螺旋体 2 年内的梅毒,包括一期、二期和早期隐性梅毒(又称早期潜伏梅毒)。晚期梅毒的病程≥ 2 年,包括晚期良性梅毒、心血管梅毒、晚期隐性梅毒(又称晚期潜伏梅毒)等。神经梅毒在梅毒早晚期均可发生。胎传梅毒又分为早期(出生后 2 年内发现)和晚期(出生 2 年后发现)胎传梅毒。
梅毒是怎样诊断和分类的:
一、一期梅毒
- 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梅毒史。
临床主要表现为硬下疳及腹股沟或皮损近卫淋巴结肿大。
实验室检查:
- 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镀银染色检查或核酸扩增试验阳性;
- 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 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诊断时,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第②项,或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第③项;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实验室检查中第①项,或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
二、二期梅毒
- 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梅毒史,或有输血史(供血者为早期梅毒患者)。
临床表现:可有一期梅毒史(常在硬下疳发生后 4~6 周出现),病程在 2 年以内,常表现为①皮肤黏膜损害;②全身浅表淋巴结可肿大;③可出现梅毒性骨关节、眼、内脏及神经系统损害等。实验室检查:①暗视野显微镜检查、镀银染色检查或核酸扩增试验阳性;②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③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
诊断时,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中第②或③项;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实验室检查中第①项,或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
三、三期梅毒(晚期梅毒)
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
临床表现:可有一期或二期梅毒史,病程 2 年以上,包括晚期良性梅毒、心血管梅毒等。诊断时,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或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和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
四、神经梅毒
主要包括无症状神经梅毒、脑脊膜神经梅毒、脑膜血管梅毒、脑实质梅毒、眼梅毒、耳梅毒。
神经梅毒也可因梅毒螺旋体同时侵犯神经系统不同部位而使临床表现复杂多样,症状体征可以重叠或复合。
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
实验室检查:①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②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③脑脊液检查有异常发现。
诊断时,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第①、②和③项中的脑脊液常规检查异常(排除其他引起这些异常的原因);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和实验室检查第③项中的脑脊液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
五、隐性梅毒(潜伏梅毒)
流行病学史:有不安全性行为、多性伴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
隐性梅毒包括早期隐性梅毒和晚期隐性梅毒,临床中无与梅毒相关的明显临床症状与体征。
实验室检查:①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②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③有条件时可进行脑脊液检查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隐性梅毒脑脊液无异常。
诊断时,疑似病例应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查中第①或②项,既往无明确的梅毒诊断与治疗史,无临床表现;确诊病例应同时符合疑似病例的要求且两类梅毒血清学试验均为阳性。如有条件可行脑脊液检查以排除无症状神经梅毒。
六、胎传梅毒
胎传梅毒包括早期、晚期和隐性胎传梅毒,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流行病学史:生母为梅毒患者。
诊断时,确诊病例应符合下列任一项实验室检查和随访结果,①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或镀银染色在早期胎传梅毒皮肤/黏膜损害及组织标本中查到梅毒螺旋体,或梅毒螺旋体核酸检测阳性;②婴儿血清梅毒螺旋体 IgM 抗体检测阳性;③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 ≥ 母亲滴度的 4 倍,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④婴儿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阴性或滴度虽未达到母亲滴度的 4 倍,但在其后随访中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由阴性转阳性,或滴度上升且有临床症状,且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阳性;⑤患梅毒母亲所生婴儿随访至 18 月龄时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仍持续阳性。
如果不慎感染了梅毒应该如何治疗呢?
一、一般原则
- 及早发现,及时正规治疗,越早治疗效果越好;剂量足够,疗程规则。
- 不规则治疗可增加复发风险及促使晚期梅毒损害提前发生。
- 治疗后要经过足够时间的追踪观察;所有梅毒患者均应做 HIV 咨询和检测;患者所有性伴应同时进行检查和相应治疗。
二、治疗方案
1. 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病期在 2 年以内的隐性梅毒)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分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 1 次,共 1~2 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d 肌内注射,连续 15 d。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多西环素或米诺环素。
2. 晚期梅毒(三期皮肤、黏膜、骨骼梅毒,晚期隐性梅毒或不能确定病期的隐性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推荐方案: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 分为两侧臀部肌内注射,每周 1 次,共 3 次;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d 肌内注射,连续 20 d 为 1 个疗程,也可考虑给第 2 个疗程,疗程间停药 2 周。
3. 心血管梅毒:如有心力衰竭,首先治疗心力衰竭,待心功能可代偿时,可注射青霉素,但从小剂量开始以避免发生吉海反应,造成病情加剧或死亡。
4. 神经梅毒、眼梅毒、耳梅毒:神经梅毒为系统性损害,累及重要脏器,多数患者临床表现复杂且较为严重,因此需要综合性诊疗,建议开展多学科协作治疗。
此外,需注意胎传梅毒、妊娠期梅毒、合并 HIV 感染及吉海反应的处理等。
三、治疗完之后要如何随访复查呢?
梅毒经足量规则治疗后,应定期随访观察,包括全身体检和复查非梅毒螺旋体血清学试验滴度。
早期梅毒建议随访 3 年,第 1 次治疗后隔 3 个月复查,以后每 3 个月复查 1 次,1 年后每半年复查 1 次。
部分患者在正规抗梅治疗后,非梅毒螺旋体抗体滴度下降至一定程度即不再下降,且长期维持在某一滴度范围(甚至终生),即为血清固定现象,其机制尚不清楚,对于血清固定者首先要排除再感染可能,其次应进行全面体检。
晚期梅毒需随访 3 年或更长,第 1 年每 3 个月 1 次,以后每半年 1 次。神经梅毒治疗后每 3~6 个月做 1 次检查,包括血清学及脑脊液检查。
四、性伴的处理
梅毒患者的所有性伴都应通知,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对于一期梅毒患者应该通知其近 3 个月内的性伴;对二期梅毒患者应通知其近 6 个月内的性伴;对早期潜伏梅毒患者应通知其近 1 年内的性伴;对晚期潜伏梅毒患者应通知其配偶或过去数年的所有性伴;对胎传梅毒患者应对其生母及后者的性伴进行检查
得病不可怕。积极治疗付出的代价最小,取得的效果最好,愿每一个正经历者梅毒煎熬的患者能够。走出心里的困境,认真对待这个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