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病——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1)患者要与主治医师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包括介绍疾病过程、使用的药物等等,而医师为提高患者药物治疗的顺从性,应向患者介绍高血压常识、危害性及治疗的重要性。
(2)由于患者个体的差异,不同患者间药物的有效剂量差异也很大,部分高血压患者可达5~10倍。因此,应用药物治疗开始时须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大剂量,直至血压合理控制、达到最大量或出现不良反应,完成降压目的后逐步改为维持量,之后长期坚持,不可突然停药或换药。
(3)1/3的高血压患者只需一种药即可控制血压,约50%的患者需两种药物合用方可控制,其余则需三种或更多才可控制。
(4)如果用一种降压药无效,应选用合理的联合用药,通常加用小剂量的第二种降压药,而不是加大第一种药物的剂量;有效的联合用药组合有:利尿剂+β受体阻滞药、利尿剂+ACEI(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钙拮抗剂+β受体阻滞药、钙拮抗剂+ACEI。
(5)最好选用一日1次、具有24小时平稳降压的长效药物,其优点是提高用药的顺从性,平稳控制血压、保护靶器官,减少心脑血管疾病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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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民主治医师自营医生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胸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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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因明确,通过祛除病因可治愈或缓解的血压升高[1]表现为头晕、头胀疼、心慌、眼花等,部分可明显症状可治愈,通过生活方式干预、药物及手术治疗简介继发性高血压是指病因明确,通过祛除病因可治愈或缓解的血压升高,较为常见,占高血压病人的5%-15%,主要由肾实质性疾病、肾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心血管疾病、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原发性醛固酮增生症等病因造成。临床上主要是原发疾病症状表现,当原发疾病症状明显时,通常表现为头晕、头疼、心慌、眼花等,同病因表现的症状也同,严重时可导致死亡,当查出病因,通过一般治疗(生活方式干预)、药物、手术等方式治疗有效去除或控制病因后,继发症状的高血压可被治愈或明显缓解[1]。症状表现:临床上主要是原发疾病症状表现,当原发疾病症状明显时,通常表现为头晕、头疼、心慌、眼花等,同病因造成的继发性高血压,其症状表现同。诊断依据:医生通过询问病史(是否有冠心病、糖尿病、血脂异常、肾脏病等),结合体格检查、血压监测,实验室检查(血液、尿液检查)确诊以及影像学检查(超声、CT、核磁共振等)确诊病变部位。继发性高血压有哪些类型?根据血压升高水平分为:一级(轻度):收缩压140~159mmHg和(或)舒张压90~99mmHg;二级(中度):收缩压≥160和(或)舒张压≥100mmHg。根据发病原因可分为:肾性:包括肾实质性高血压和肾血管性高血压;内分泌性: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皮质醇增多症等;其他:心血管性、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药物性高血压等。是否具有传染性?否是否常见?本病常见。继发性高血压占高血压病人的5%~15%[2]。是否可以治愈?如能祛除病因,部分可以治愈,对于已经使靶器官受到可逆损伤时,只能得到改善。是否遗传?是,继发性高血压的某些病因存在遗传性,如家族性糖皮质激素抵抗、遗传性肾脏疾病、多发性内分泌肿瘤、家族性醛固酮增多症等。是否医保范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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