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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一般来说,病理学诊断表述有4种基本类型:

 
Ⅰ类:检材部位、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明确和基本明确的病理学诊断。
 
大部分送到病理科的标本,都能获得明确的诊断,尤其是手术切除标本。活检标本取材部位准确且组织无人为损伤,病变较典型时,也大都能得到1类诊断。例如,结肠癌患者送检的结肠切除标本,胃镜摘除的腺瘤/息肉等,这类标本都可以拿到明确的病理诊断。而这类明确的诊断是指导临床制定治疗方案的依据,也是对患者疾病性质的最后结论,是真正的“金标准”。
 
Ⅱ类:不能完全肯定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或是对于拟诊的疾病名称、病变性质有所保留的病理学诊断意向,可在拟诊疾病/病变名称之前冠以诸如病 变“符合为”、“考虑为”、“倾向为”、“提示为”、“可能为”、“可疑为”、“不能排除(除外)”之类的词语。
 
当病变不典型或送检标本(尤其是活检标本)不理想时,病理医生虽然能原则上确定病变的基本性质,但还不能明确说出具体类型或病因时,会在拟诊断的病名前加诸上述语气词。例如“(左上肺叶)低分化癌,考虑为腺癌”,此诊断前半句是Ⅰ类诊断,而后半句就属于Ⅱ类诊断了。意思就是低分化癌是肯定的,但不能完全肯定具体的组织类型。也就是第一层次是肯定的;第二层次是意向性诊断,病理医生需要进一步工作可能才能解决。一般来说,此类病理诊断进一步辅助诊断项目的检测(如组织化学、免疫组织化学、分子检测等),通过综合分析,大多能做出明确诊断,对临床确定治疗方案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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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英·主治医师
袁晓英主治医师自营医生可处方
渠县人民医院病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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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擅长西药配伍,用药指导等。对常见病,基础病的诊断,治疗能熟练掌握。对常见病的预防能做出合理健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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