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症多为渐进性起病,通常为慢性病程,伴有症状的加重和缓解。成人的症状模式较为稳定,在儿童中变化较多。
常见临床表现:
一. 具有强迫性思维和/或强迫行为。
强迫思维指:
1.
在该障碍的某些时间段内,感受到反复的、持续性的、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如有关污染)、冲动(如刺伤他人)或表象(如有关暴力或恐怖的场景),大多数个体会引起显著的焦虑或痛苦。
2.
个体试图忽略或压抑此类想法、冲动和表象,或用其他一些想法或行为来中和它们(例如,通过某种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指:
1.
重复行为(例如:洗涤、排序、核对)或精神活动(例如:祈祷、计数、反复默诵字词)。个体感到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是作为应对强迫思维或根据必须严格执行的规则而被迫、机械的、不得不执行的。
2.
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情的发生以求反复确认;然而,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与所设计的中和或预防的事件或情况缺乏 现实的连接(如对称的摆放物品以防止伤害所爱的人),或者明显是过度的。
二. 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是耗时的(例如,每天消耗1小时以上)或这些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三.不能用其它精神障碍或某种物质的使用(如滥用的毒品、药物)来更好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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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铁峻
主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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