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岁儿童新冠疫苗“开打”,这些问题你知道吗?
3-11岁儿童和青少年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能有效产生高滴度的保护性抗体,并且疫苗安全性良好。我国多地已经放开了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前期实验研究显示,孩子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效果和安全性良好。 儿童感染新冠病毒后虽然是轻症居多,但部分仍可能发展为重症,甚至死亡,且无症状/轻症患者在新冠病毒的传播中扮演重要角色。开展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最重要的措施。
以下是小孩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
1.对疫苗成分过敏者 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主要成分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等),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严重过敏性疾病史 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
3.癫痫未控制和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 患有未控制癫痫,如: 药物难治性癫痫、各种儿童癫痫综合征、癫痫性脑病等; 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如: 横贯性脊髓炎、吉兰—巴雷综合征、脱髓鞘性疾病等患儿,以及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患儿。
4.疾病活动期 任何原因(如感冒、胃肠道感染、腹腔感染、局部炎症、风湿免疫性疾病等)引起发热(腋下体温≥37. 3℃)者; 感染性疾病急性期及其他疾病不稳定期(如急性呼吸系统感染、消化道感染、消化道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肠梗阻等)患儿; 活动性肺结核患儿。
有以下情况的患儿需暂缓接种:
1.神经系统疾病 急性脑病.癫痫未控制。
2.过敏性疾病 过敏性疾病的急性反应期 ; 哮喘未控制 ; 过敏性鼻炎急性期等患儿。
3.心脏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伴严重肺动脉高压和(或)有明显血流动力学改变及心力衰竭等并发症; 先天性心脏病需行二期手术治疗; 先天性心脏病术后3个月内; 川崎病及病毒性心肌炎病情稳定时间不足6个月; 严重心律失常等。
4.肾脏疾病 急性肾小球疾病; 急性泌尿系感染; 急性肾损伤,肾移植术后 6 个月内; 慢性肾脏疾病症状发作期等患儿。
5.肝脏疾病 急性肝功能异常; 肝病有出血倾向; 慢性肝病伴重度肝功能异常; 肝功能衰竭; 肝移植术后6个月内等患儿。
6.免疫系统疾病 免疫系统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幼年特发性关节炎、干燥综合征、多发性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炎症性肠病等)活动期患儿。
7.遗传代谢及内分泌疾病 。
8.血液系统疾病 原发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ITP) 、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病情未控制或停用免疫抑制剂未满1年者; 出凝血疾病未控制者; 接受抗凝治疗者;。
9肿瘤性疾病 淋巴瘤、白血病、恶性肿瘤接受化疗、放疗、免疫治疗期间以及停止化疗、放疗未满1年者。
10生物制剂 接受生物制剂治疗(如利妥昔单抗等) 患儿,应在停药至少6个月后再评估是否接种。
11移植状态 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未满1年; 移植后CD4细胞计数未恢复正常等情形患儿。
12术后状态 介入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后病情不稳定(如术后有严重并发症、后遗症);或仍需要放疗或化疗等患儿。
13既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确诊或无症状)6个月内者; 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者; 其他未尽事宜以疫苗说明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