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布2015年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行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与此同时,虚假广告、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也日益猖獗。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7月发布了第四期违法药品广告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虚假广告,理性消费。
本期警示中,湖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66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7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44条次。其中,以下几款产品因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广告频次高,被列为重点警示对象:
一、贵州肾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肾元胶囊”,该药品被虚假宣传为能治疗各类肾病,总有效率为99.8%。然而,事实上,该药品仅用于治疗慢性肾炎所引起的水肿、腰痛、蛋白尿等症状,并不能治疗其他类型的肾病。
二、河北医科大学制药厂生产的药品“沙苑子胶囊”,该药品被虚假宣传为能清除前列腺腺管和毛细血管中的垃圾、毒素,打通腺管,排出毒素等。然而,该药品仅用于治疗肾虚腰痛、遗精早泄等症状,并不能治疗前列腺疾病。
三、济南龙马医疗用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国富龙马系列治疗仪”,该治疗仪被虚假宣传为能治疗骨质增生、类风湿、失眠、糖尿病等疾病。然而,该治疗仪仅适用于治疗肌体肌肉关节疼痛、麻木、屈伸不利等症状,并不能治疗其他疾病。
四、上海海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海维牌欣能胶囊”,该保健食品被虚假宣传为能辅助降血脂。然而,该保健食品仅具有辅助降血脂的保健功能,并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五、成都地奥九泓制药厂生产的保健食品“地奥R紫黄精片”,该保健食品被虚假宣传为能彻底激发人体生命抗病潜能,消除疾病和衰老的总根源。然而,该保健食品仅具有免疫调节的保健功能,并不能替代药物治疗。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以上违法广告移交工商部门依法处理。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说明书,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生或药师,理性消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