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3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疗体系的不断完善,医保定点药店在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医疗服务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了30家获得医保定点资格证书的零售药店名单,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优质的选择。
据悉,中智大药房连锁店在此次公示的30家医保定点药店中,共计有13家上榜,成为上榜数量最多的药店。其中,沙溪镇共有4家药店上榜,成为获批数量最多的镇区。而黄圃、阜沙、三角、横栏等6个镇区则暂时无缘医保定点药店。
为了获得医保定点资格,零售药店需要满足多项条件。根据《中山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应当持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且正式营业时间满1年以上。此外,营业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原则上300米范围内无其他定点零售药店。同时,还需具备2名以上全职药师,并保证每天16个小时以上提供服务,以确保营业时间内至少有一名药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岗。
在药品经营方面,定点零售药店需要保证药品品种数量充足,能够及时供应社会医疗保险基本用药。西药品种需达到1000种以上,中成药500种以上,中药材600种以上。同时,参保人在购买非处方药品时,定点零售药店药师应询问病情,指导用药。一次自购非处方药品原则上不超过6种,药量控制在急性病不超过3天、慢性病不超过7天、特殊病种不超过30天。
值得一提的是,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内,定点零售药店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复核材料。经复核,对具备定点资格条件的,将重新颁发定点资格证书;对不具备定点资格条件或逾期未提交复核材料的,将不再颁发定点资格证书。
此次公示的30家医保定点药店是2012、2013年提出的申请名单,共有68家零售药店提出申请。经过市人社局联合市物价和药监部门审查,最终确定了这30家药店。公示日期截止到下周一,若在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人社局医疗保险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