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品招标价“就高不就低” 遭业界质疑
近年来,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旨在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然而,在湖北省的药品招标过程中,却出现了限价高于中标价的情况,引发了业界的广泛质疑。
2012年,湖北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公布了2012年全省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第三批),其中,上海中信国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25毫克冻干粉针剂)的中标价格为720元/瓶。
然而,有媒体报道称,2012年12月14日,湖北省公布该药品限价为671.46元/瓶。这意味着,中标价高于限价48.54元/瓶。
《2011年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方案》规定,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限价主要以该种药品2008年在湖北省中标价格或者山西、广西、江西、河南、贵州5省(区)中标价格为参考,在企业报价前对外公布,高于限价的报价将不能在采购平台上提交。
对此,湖北省卫生厅回应称,该药品中标路径清晰,不存在暗箱操作。湖北省卫生厅解释称,由于中信国健抗肿瘤因子(25毫克)既没有2008年中标价,也没有5省中标价,按照限价制定原则,经指导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此类情况可比照国家发改委差比价原则制定限价。根据差比价计算方法,取中信国健抗肿瘤因子(12.5毫克)为代表品,计算其25毫克的限价为671.46元。
但中信国健则表示,该公司不可能接受671.46元/瓶的价格,期望的价格是741元/瓶,因此放弃了专家议价并提出申诉。
湖北省卫生厅表示,在招标结果公示阶段,相关部门对中信国健的申诉进行了核实。经查,中信国健抗肿瘤因子(25毫克)在山西省的最新一轮中标价为740.18元,且为全国最低价。但招标机构在制定限价时漏掉了这一信息。
湖北省卫生厅表示,从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及患者用药需求的角度考虑,他们提出“专家建议价低于全国最低价的,取全国最低价为参考价,组织专家再次议价”的处理意见,以该产品的全国最低价740.18元为限价,组织专家再次议价。经专家议价,最终的中标价为720元。
然而,仍有医药行业专家表示,湖北省卫生厅的做法有违背招标程序的嫌疑。而在确定限价时,招标部门竟然遗漏了参考省份的价格信息,这一疏忽也暴露出管理上的疏漏。
此外,有医药企业人士称,由于671.46元的限价同样也被用于抗肿瘤因子药物较低质量层次的招标,其他中标企业也受到影响。对此,湖北省卫生厅承认,限价时的确采用了较高质量层次的药品作为代表品,差比计算低质量层次药品限价额方式。此方式是否合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