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普通的农民工,2013年在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工地干活时受重伤,头部失血性休克昏迷,住院39天。出院后,我的大腿骨折需要做二次手术取出钢板。包工头只赔偿了12万元钱,远远不够我和家人的生活开销。现在我每天晚上都头痛,甚至有抽筋口吐白沫的症状,医生怀疑我可能有癫痫病。我想找包工头张兵赔偿30万元钱,但我没有钱找律师,感到非常无助和绝望。
我决定去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医生建议我再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包括脑电图和磁共振,来确定是否有癫痫病灶。虽然我知道这将是一条漫长而艰难的道路,但我必须为自己和家人争取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