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普通的午后,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斑驳地洒在病房的角落。我躺在病床上,望着天花板,心里五味杂陈。
“你好。”一个温和的声音打破了沉默,我转过头,看到一位医生走了进来。
“医院做了该做的就不算事故。”医生的话让我心头一紧,我忍不住问:“怎么判断医院做了该做的?”
“发现及时,抢救了的就算做了自己该做的。”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安慰,但我还是无法释怀。
“才透析二个月,也不是到了尿毒症晚期。”我补充道。
“尿毒症本身就是最后的阶段,终末期肾病,和透析几个月关系不大。”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无奈。
“有的病人透析回家,坐车上,后面下车就被发现走了。”医生的话让我心头一震,我忍不住问:“不在了?”
“如果没得问的我就下线了。”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失落。
“在。”我回答。
“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医院是无责任的。”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释然。
“我岳父去看病时医生说不严重,不需要人陪,他一个人在那里,好坏都由医院说。”我忍不住抱怨。
“尿毒症病情透析一般不允许留家属的,确实不需要陪。”医生解释道。
“我们怎么知道医院是否处理的及时?”我追问。
“那你这样想说白了就是心里认为医院有错了。”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尴尬。
“既然有生命危险,有家人陪着不更好?”我反驳。
“是的。”我回答。
“国家血透净化规范要求的。”医生强调。
“医院有没有错,谁说了都不算。只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才行。”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无奈。
“请问做一次血透大概要多长时间?”我转移话题。
“4个小时。”医生回答。
“当地联系有关部门,走正规途径鉴定,有责任就有,没责任就没。”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安心。
“做血透时有没有医生护士在旁观看情况?”我再次追问。
“你这些不需要问我,医院没医生护士,那就可以关门了。”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愤怒。
“那就不需要鉴定了。”我回答。
“我的意思透析时发生状况 医生护士没及时发现,算不算过错。”我再次追问。
“看看我前面第4次说的。”医生回答。
“毕竟人没了,我有凝问,想找人了解,请别见怪。”我解释道。
“理解。”医生回答。
“好,你先休息,有些状况我了解一下,明天再咨询你。”医生的话让我感到一丝安慰。
“那晚安了。”我回答。
躺在床上,我望着天花板,心中充满了疑惑和不安。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我只能等待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结论。
我想问问大家,如果你们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