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注射液是一种用于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的药物。其主要成分是利巴韦林,该药物在治疗过程中表现出较低的毒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潜在的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注射液的副作用主要包括疲倦、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口渴等。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能会引起可逆性免疫抑制,对肌肉骨骼系统可能产生肌肉痛、关节痛。在肝脏方面,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能会影响肝功能,约25%的患者可能出现血胆红素增高。胃肠道症状包括食欲减退、胃痛、胃肠出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心血管系统方面,可能会出现低血压,对于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药可能会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此外,精神神经系统可能出现的症状包括眩晕、头痛、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对于呼吸道疾病患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患者),可能会引起呼吸困难、胸痛等。血液系统可能出现的症状包括可逆性贫血、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网状细胞增多。皮肤方面可能出现的症状包括脱发、皮疹、瘙痒等。眼和耳也可能出现结膜炎、听力异常等症状。
然而,利巴韦林注射液并非适用于所有人。以下情况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或慎用该药物:对本品过敏者、孕妇、有心脏病史或心脏病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的患者、自身免疫性肝病患者、活动性结核患者、地中海贫血和镰状细胞贫血患者、胰腺炎患者。对于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也应慎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因为该药物具有致畸作用,并且少量药物会通过乳汁排泄,对母子二代动物均具毒性。
在使用利巴韦林注射液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可能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如遇变色、结晶、浑浊、异物应禁用。老年人不推荐应用。药物过量可能引起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能致呼吸困难、胸痛等。
利巴韦林注射液应密闭保存,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