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注射液,作为一种抗病毒药物,在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方面有着显著的效果。然而,在享受其疗效的同时,我们也应充分了解其潜在的风险和禁忌症。
利巴韦林注射液的毒性相对较低,但最主要的毒性表现为溶血红蛋白。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疲倦、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口渴等症状。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可能导致可逆性免疫抑制。此外,肌肉骨骼系统可能会出现肌肉痛、关节痛;肝脏可能会受到影响,约25%的患者可能出现血胆红素增高;胃肠道可能会出现食欲减退、胃痛、胃肠出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症状;心血管系统可能会出现低血压,甚至有报道指出,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本药可能会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精神神经系统可能会出现眩晕、头痛、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症状;呼吸系统可能会对呼吸道疾病患者(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哮喘患者)导致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血液系统可能会出现可逆性贫血、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网状细胞增多;皮肤可能会出现脱发、皮疹(接触者可发生头痛、皮肤痒、皮肤发红、眼周水肿)等症状;眼部可能会出现结膜炎;耳部可能会出现听力异常。虽然动物实验发现本药可诱发良性肿瘤,但对人体的致癌性尚未确定。
尽管利巴韦林注射液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其使用仍需遵循以下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对本品过敏者、孕妇禁用;有心脏病史或心脏病患者;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自身免疫性肝病患者;活动性结核患者不宜使用;地中海贫血和镰状细胞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本药;胰腺炎患者。对于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本药。在使用过程中,应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一般有效。此外,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反应。如果遇到变色、结晶、浑浊、异物等情况,应禁用。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由于本药有较强的致畸作用,故禁用于孕妇和有可能怀孕的妇女。哺乳期妇女在用药期间需暂停哺乳,乳汁也应丢弃。由于哺乳期妇女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具自限性,故本品不用于此种病例。老年人不推荐应用。如遇药物过量,大剂量应用可致心脏损害,对有呼吸道疾患者(如慢性阻塞性肺病或哮喘者)可致呼吸困难、胸痛等症状。
总之,利巴韦林注射液在治疗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方面具有一定的疗效,但在使用过程中需充分了解其风险和禁忌症,以确保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