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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泰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简称:

公立 一级医院
医院介绍

泰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一、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卫生健康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编制和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二)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三)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四)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五)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教援。(六)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七)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八)履行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计生监督等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九)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并监督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十)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十一)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发展。(十二)负责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十三)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十四)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十五)承担县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和科研监测工作。(十六)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七)组织协调中央、省、市、县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编报上级和县本级财政拨付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草案,负责乡镇卫生院经济管理。(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二、内设机构(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机关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系统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办等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管理、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人员职称、工资调整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度,指导卫生健康人员教育培训、卫生健康专业技术岗位培训。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援外工作,承担区域卫生健康合作联络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罗万皓联系电话:0796-86384870796-8639017(二)财审股(会计核算中心)。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中央和省、市、县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管理,指导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物价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和指导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建议,承担信息化和统计工作,指导和监督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卫生健康经费管理。承担全县乡镇卫生院经费的核算及所有资金的划拨、费用的支付管理。财审股(会计核算中心)负责人:廖莉真联系电话:0796-8638875(三)医政医管股(中医药股)。负责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及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临床用血、院前急救等有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全县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拟订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医院药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监督指导全县医疗机构纠纷调处工作。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政策,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负责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废物分级管理。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和综合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全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及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牵头健康扶贫工作。负责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协助有关部门参与执行国家药品药典,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除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省卫健委增补药品目录,拟订我县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补缺药品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我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建议。拟订全县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的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医政医管股(中医药股)负责人:戴元珂联系电话:0796-8638603(四)疾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公室)。拟订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防止和控制疾病发生和疫情蔓延。承办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县政府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县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血吸虫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工作。拟订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政策措施并牵头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交流。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全县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协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根据授权发布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疾病预防控制股(应急办公室)负责人:钟治锋联系电话:0796-8638384(五)政策法规与职业健康股(行政服务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的规范性文件,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承担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消毒产品、计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医疗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负责本单位进驻窗口所有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理。承担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政策法规与职业健康股(行政服务股)负责人:徐雯联系电话:0796-8638598(六)妇幼健康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县妇幼保健、重大妇幼公共卫生项目和出生医学证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做好避孕药具采购、存储、调拨和发放服务工作。妇幼健康股负责人:肖菲联系电话:0796-8638575(七)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我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组织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全县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标准和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人口发展与老龄健康股负责人:肖玲玲联系电话:0796-8638557,刘祥珍联系电话:0796-8638655(八)党工委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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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良明
曾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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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结肠癌里面,可能有20%-30%最主要的原因是遗传。所以如果是属于有遗传性质的结肠癌,后代就要更早的去观测这种情况,有可能后代会遗传了他这种身体的素质,也容易患肠癌,所以他可能要需要更早的去做一些检查,以及早发现这个肠道的肿瘤。

  • 一张嘴下颌就响,这叫左下颌关节紊乱。常见于老人,现在二十多岁的人都多见了,因为现在很多人打游戏,睡觉晚,张着嘴在那目不转睛,导致下颌关节紊乱。可以吃点软的东西,不要吃硬的东西,少说话,用点药,按摩 热敷、吃点消炎药,包括补肝肾的中成药都可以。

  • 答案是直肠癌具体的存活时间依据病情而定。

    对于早期的直肠癌患者手术是控制的一个治疗方案,术后往往能够达到控制的控制的一个结果,它的控制资率是非常高,基本上可以达到百分之八九十,这些早期的直肠癌患者他的成活率是非常的高的。

    对于中期晚期的患者,直肠癌患者他的术后成活率有相待要长一些,一般是五年的成活率还是比较高的,一般是百分之三四十左右。

    对于晚的直肠癌患者,术后明显往往成活率是比较低的,成活率就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

  • 第一点,注意保护造瘘口周围,因为造瘘口周围很容易受到粪便和消化液的刺激、腐蚀,引起皮肤的湿疹糜烂,甚至发生这个不可愈合的皮炎。

    第二点,逐步养成定时排便的习惯,如果几天没有大便,可以使用导泻剂或者药物进行人工肛门灌肠。

    第三点,部分病人术后由于瘢痕挛缩,引起结肠造瘘口狭窄,术后应该酌情扩大造瘘口。

    第四点,排便困难的时候不应该增加腹腔内压力症状,引起造瘘口进一步水肿。

    第五点,要注意观察造瘘口的水肿。

    第六点,要保存大便黏稠和成形非常的重要。

  • 痔疮患者不建议喝凉水。

    痔疮患者在饮食上要注意:

    • 宜吃易消化的食物;
    • 要多吃高纤维素性的食物;
    • 要多吃润肠通便的食物,比较常见的有芹菜、卷心菜、洋白菜等叶类蔬菜。

    禁食辛辣刺激性的食物,比如辣椒、胡椒、花椒、生姜、葱姜蒜等。

    同时要多喝水,多喝水有利于排便。但是喝水最好是以温水、温开水为主,凉水有时会刺激肠道引起溃疡。所以建议痔疮患者多喝温开水,不建议喝凉水。

  • 食道癌一定要手术,这问题跟肺癌一定要手术,是一样的道理。就是肺癌、食道癌早期,如果说有手术完整切除的机会,一定要手术。目前都讲寻诊医学,目前效果最好的还是手术,特别是食道癌,其实有很多早期食道癌做了之后,是能达到治愈的标准,就是五年不复发。

  • 脑室外引流术对外伤性高颅压患者有哪些作用?

    1、引流出部分脑脊液降低颅内压。

    2、可以通过引流系统进行颅内压监护,还可引流出脑水肿液。

    3、外伤与脑缺血后,脑组织与脑脊液中乳酸及代谢产物也可以引流出来,有利于脑组织的功能恢复。

    4、对合并脑室内积血患者,可将脑室内血液引流出来,减少血液对室管膜的刺激,防止血流入蛛网膜下腔刺激血管痉挛,防止血块造成的梗阻性或交通性脑积水。后颅窝肿瘤病情危重,而病人机体情况又较衰弱难以耐受手术,可行脑室引流使病情缓解、改善机体状况,为手术创造条件者。

  • 为什么麻醉医生要给病人实施术后镇痛?

    • 国际疼痛学会明确指出:疼痛可造成严重的心理疾患和精神障碍,可影响疾病的预后,降低生存质量和幸福指数。医生有义务和责任对病人的疼痛进行治疗。
    • 很多病人自己认为能忍受疼痛,就不需要镇痛,这是错误的认识。疼痛你忍受了,危害却已经造成,表现的形式可能就是术后并发症,如肺炎、心梗、下肢静脉血栓等。
    • 术后疼痛多为剧烈的急性疼痛,可以造成剧烈的应激反应,而高应激反应又是术后并发症的罪魁祸首。最重要的是影响手术预后和增加花费。
    • 术后疼痛还有一重要的不利影响,即造成术后长期的慢性病理性疼痛。这种疼痛病程短者一个月,长者可达数年,给病人和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
    • 良好的术后镇痛可使病人尽早排气,尽早开始训练咳嗽、翻身、活动肢体等,可有效减少消化道、肺炎、下肢静脉血栓形成等术后并发症,使病人迅速康复。
    • 术后镇痛可以大大提高术后病人的生活质量,调动病人的主观能动性。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同时也减轻了病人家属的身心负担。
    • 术后镇痛应该从手术期间就开始用药,不等疼痛对身体造成危害时就开始镇痛。
    • 麻醉医生进行的术后镇痛是一项专业性医疗服务,不同于普通的镇痛药。它是利用输注泵定时微量地输注复合药物,其中不仅有镇痛药物,还有应激反应调控及预防恶心呕吐的药物,能很好地帮助病人度过术后难关,因此这是一项很好的医疗措施。

  • 到了最晚期的休克可以引起全身脏器功能的障碍,可以引起肺的损伤,导致肺氧合功能的下降。血压太低,心脏也同样可以受到影响。肾脏功能下降、意识功能、脑功能也会出现的大致影响。血管内皮损伤以后会引起凝血的一些障碍,甚至会出现DIC,大量凝血物质被消耗以后,一旦有出血可能导致出血止不住。

  • 对于上环服的、没有不适症状的育龄女性,上环确实是一种简单、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现在的节育器有 5 年、10 年、15 年、20 年不同有效期的,育龄女性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但在绝经后,节育器要怎么处理?能不能一直带着?如果需要取出,那么绝经后多长时间取出好?今天,咱们就重点讲讲绝经后多长时间取环的问题。

    绝经后,卵巢功能下降,没有成熟卵泡形成,所以,不需要避孕了,节育器是需要取出来的,因为如果节育器不取出来,它做为一个异物一直滞留在宫腔,而绝经后,由于子宫缺乏雌激素的支持,子宫会慢慢萎缩,宫腔变小,有人会因为节育器的刺激而引起不适,比如出现腰酸、经常性小腹胀痛,还有报道节育器穿破子宫,进入腹腔的报道。所以,绝经后应该取出节育器的。

    节育器取出的时间是绝经半年至一年内,这是因为如果取出太早,虽然那时月经已经不规则了,但卵巢功能还没有完全下降,还可能存在稀发排卵的情况,如果过早取出节育器,性生活又没有采取避孕措施,是有怀孕可能的,而节育器取出过晚,随着年龄的增大,子宫会萎缩,节育环很容易发生嵌顿,给取环带来困难,发生节育器断裂、残留,需要宫腔镜下取出的几率会明显增高。

    所以,绝经半年至一年内取环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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