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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期(手术 0~7 天)
1、手术当天
2、术后第 1 天
3、术后第 2 天
4、术后第 3 天
5、术后第 4 天
6、术后第 5 天
7、术后第 6~7 天
二、初期(术后 2 周~4 周)
1、术后 2 周
2、术后 3 周
3、术后 4 周
三、中期(术后 5 周~3 个月)
1、术后 5 周
2、术后 6~8 周
3、术后 10 周~3 个月
四、后期(4~6 个月)
康复目的:全面恢复日常生活各项活动;强化肌力及关节稳定;逐渐恢复运动;后期提高最大力量。
康复注意事项:
锻炼计划:
五、恢复运动期(术后 7 个月~1 年)
康复目的:全面恢复运动或剧烈运动;逐步恢复专项训练;强化肌力及剧烈活动中关节的稳定性;患侧肌肉力量达健侧 85%以上,运动中无疼痛及明显肿胀。
并没有所谓补充精子的食物,但可以通过摄入蛋白质、维生素以及其他含性激素、钙、镁、锌等食物,既为身体补充营养,同时对精子产生有促进作用。
通常,老年人每天摄入 800mg 的钙就可以,过量的钙不能变成骨骼,反而会引起并发症。那么应该怎么补钙?
建议食物补钙,因为物物补钙比药物补钙更安全。引用更多含钙的食物,例如奶,豆制品,芝麻酱新,鲜蔬菜等含钙的食物。通常 250ml 的奶制品里就含 100mg 的钙。再加上充足的阳光照射,会促进钙的吸收。
用药物来补充钙,注意钙的剂量,钙过多了可以引起高钙血症,高钙血症又可以导致肾结石,血管钙化并发症。
患者来了眼科都要查视力,很多患者不理解,我只是眼睛不舒服,为什么要查视力呢?觉得医生多事。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大部分人都用两只眼睛同时视物,很多患者发现不了其中一个眼睛的视力问题,当发现问题时,已错过治疗时机。
另外,眼睛的主要功能是视物,视力检查是发现眼部疾病的简单,直接重要方法,所以看眼睛要先查视力。
不戴眼镜测视力为裸眼视力,戴上眼镜后的视力为矫正视力,矫正视力对医生而言,有重要诊断价值。所以来眼科看病首先查视力!
查抗体不仅可以知道是否感染过新冠,还能判断免疫力强弱!
甲、乙、丙、丁、戊型肝炎病毒以及疱疹病毒家族的病毒都会引起肝病,这些病毒感染可能与妊娠同时发生。包括肝硬化在内的急性或慢性肝衰竭都与不良妊娠结局高风险相关。此外,一些病毒感染,包括乙型和丙型肝炎,会导致胎儿或围产期传播和后代慢性感染的风险,以及肝硬化和肝癌过早死亡风险。近日,《美国妇产科杂志》在线发表了怀孕期间肝炎病毒感染的管理策略,下文重点介绍了甲肝(HAV)、乙肝(HBV)、丙肝(HCV)病毒感染的管理策略。
推荐的妊娠期甲肝病毒暴露后预防策略包括免疫球蛋白单次注射,应基于体重进行静脉注射(0.1ml/kg)。该策略可以提供被动和暂时性免疫,但针对孕妇的数据很有限,在暴露后 14 天内注射,有效性达到 80%-90%。
甲肝疫苗用于预防已经超过 25 年。 怀孕期间接种甲肝疫苗的建议与非孕期女性相同:适用于有感染风险或严重后果的女性。 如果没有免疫球蛋白,接种疫苗也可以作为暴露后的预防措施,这对于有甲肝长期暴露风险的女性很关键。
甲肝疫苗接种后报告的常见反应包括发热(16%)、注射部位红斑(15%)和注射部位肿胀(10%)。最近,美国疫苗安全数据库对孕妇接种甲肝疫苗的安全性进行了回顾性研究,其中包括 1140 名活产婴儿,70%的疫苗接种发生在孕早期。怀孕期间接种疫苗很少见,约为 1.7/1000。大多数出生结局与接种疫苗无关,有可能与小于胎龄儿(SGA)风险相关。
暴露于甲肝的婴儿可以通过胎盘抗体转移获得免疫力。这种被动免疫可提供几个月的保护,到 12 个月大时检测不到抗体水平。
乙肝病毒感染在怀孕期间对胎儿和母亲都会产生影响。母体血清病毒载量高(乙肝 DNA 水平>200000 1U/ml)是预防失败的一个常见原因,即使进行了主动和被动免疫,围产期垂直传播率仍可达到 9%。
一些专业组织建议,如果母体乙肝 DNA>200000IU/ml,作为一种保守的选择,考虑采取抗病毒预防措施,以尽量减少乙肝的垂直传播。 在妊娠 28-32 周开始抗病毒预防,为分娩前抑制乙肝病毒载量和预防垂直传播提供了时间窗口。妊娠期抗病毒开始和停止的理想时间还没有确定。
具有疗效和安全性的抗病毒疗法包括 核苷/核苷类似物聚合酶抑制剂:富马酸替诺福韦酯(TDF)、拉米夫定和替比夫定。基于对非怀孕成人的许多研究结果和两项随机对照试验证明了 TDF 在亚洲 HBeAg+感染女性中的疗效和安全性,TDF 是孕妇的首选抗病毒药物,与老的抗病毒药物相比,TDF 的抗病毒耐药要少得多。孕妇使用 TDF 的一个小问题是有磷酸盐流失和继发性骨质疏松症的风险。
替诺福韦艾拉酚胺(TAF)是一种新药,具有较小的肾脏和骨骼毒性,在中国一组孕妇进行的研究中,证明了其对围产期乙肝传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不过还需要更多关于 TAF 在妊娠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数据。
怀孕期间抗病毒治疗的一个重要风险是停药后疾病复发的风险。肝病复发是由乙肝 DNA 病毒载量和宿主免疫学活性增加引起的,定义是 ALT 水平突然增加到正常上限的 5 倍以上。估计在女性中的患病率在 4-25%之间。针对这一问题的处理, 在停止治疗后的头 6 个月,应每 2-3 个月随访产妇的 ALT 水平。如果持续存在恶化,重新开始妊娠期使用的相同抗病毒治疗药物可能会有帮助。
TDF 在婴儿中吸收较差,转移到母乳中的情况极少。据估计,婴儿总暴露量约为口服剂量的 0.03%。TAF 的哺乳期研究很少。
对于没有临床指征进行持续治疗且其婴儿接受了 HBIG 和疫苗接种的母亲,TDF 可在分娩后 0-12 周停止。虽然母乳中存在乙肝病毒,但母乳喂养的婴儿感染乙肝病毒的风险并不会明显高于配方奶粉喂养的婴儿,因此不应推迟母乳喂养。为了发现乙肝垂直传播或疫苗接种失败的情况,应在婴儿 9-12 个月大时,以及在首次疫苗接种后至少 2 个月,对婴儿进行 HBsAg 和抗 HBs 的血清学检测。
如果有必要进行侵入性的产前诊断检查,建议采用羊膜穿刺而不是绒毛取样。剖宫产不应该仅仅是为了减少丙肝的母婴传播,因为垂直传播的确切时间未知。较早的队列研究表明,可能有部分丙肝病毒载量升高的女性在临产前进行剖宫产是有益的,不过还需要更多的前瞻性、设计良好的研究进行验证。
感染丙肝的女性都应该戒酒。对于肝功能正常的丙肝患者,大多数药物的剂量不需要调整,包括乙酰氨基酚。怀孕期间一般不需要对肝功能或病毒载量进行常规的连续性实验室监测,孕妇应转诊到肝病或传染病科。 丙肝女性所生的婴儿应在>18 个月大时进行抗丙肝抗体筛查,或在 1 个月大后进行 2 次丙肝 RNA 筛查。
丙型肝炎的治疗和实现持续病毒学缓解与肝脏相关死亡和全因死亡风险降低相关。 直接作用的抗病毒药物(DAA)治疗现在被推荐给几乎所有的慢性丙肝感染患者。评估 DAAs 在妊娠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试验很少。雷迪帕韦/索非布韦的经验仅限于最近发表的 1 期试验,治愈率为 100%,没有安全性问题。
目前对索非布韦/维帕他韦的早期研究正在进行中。在缺乏数据的情况下, 应劝告患有丙肝的育龄女性在怀孕前接受抗病毒治疗,以改善健康状况并消除垂直传播的风险。在接受 DAA 治疗(使用或不使用利巴韦林)期间发现怀孕的女性,应与医生讨论继续治疗的风险和益处。 利巴韦林在怀孕期间是禁忌使用的,因为其致畸风险在停止治疗后可持续 6 个月。
参考文献:
Am J Obstet Gynecol. 2021 Sep 10;S0002-9378(21 )00998-4
京东健康互联网医院医学中心
作者:梁辰,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学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慢性病流行病学。
2021-09-28
本文由作者上传,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有相关事宜可联系 jdh-hezuo@jd.com
草酸中毒是指人体摄入或接触了草酸而引起的中毒症状。草酸是一种有毒的化学物质,主要存在于某些植物和一些清洁产品中。
草酸中毒可能出现以下症状:
如果草酸中毒,应及时就医,医生会根据症状进行治疗,对于严重中毒的情况,可能需要进行洗胃、输液、血液透析等治疗措施。
静脉溶栓治疗
20 世纪 90 年代,两项随机临床试验纳入了 624 名患者,研究静脉注射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阿替普酶)与安慰剂相比,在症状出现 3 小时内治疗 AIS 的益处。结果显示,与安慰剂相比,阿替普酶治疗的患者更有可能在 3 个月时获得无残疾或轻微残疾的良好结局(39% vs 26%;OR=1.6,95% CI 1.1-2.6)。
针对 9 项 rtPA 治疗 AIS 的随机对照试验的荟萃分析表明,当患者在症状出现后 3-4.5 小时内接受治疗时,阿替普酶治疗带来显著获益(35.3% vs 30.1%;OR=1.3,95% CI 1.1-1.5)。在高危人群中也观察到了这种治疗益处,例如 80 岁以上的患者,服用华法林且国际标准化比值<1.7 的患者,有卒中和糖尿病病史的患者。
对于有残疾或严重神经功能缺损且在症状出现后 4.5 小时内就诊的 AIS 患者,阿替普酶的益处显而易见。然而, 对于症状较轻的患者,通常不会给予阿替普酶,即使高达 25%的此类患者 90 天时会出现功能性残疾。
PRISMS 试验纳入了 313 名有轻度症状的疑似 AIS 患者,随机分配接受溶栓治疗和口服阿司匹林治疗。由于入组率降低,该研究提前停止。结果显示,两组患者 90 天功能结局没有显著差异。阿替普酶治疗的 154 名患者中有 5 名出现症状性脑出血,而单独服用阿司匹林的 157 名患者均未出现症状性脑出血。
在症状出现后超过 4.5 小时就诊或就诊时间未知的患者可能受益于阿替普酶。WAKE-UP 试验纳入了 503 名符合入组标准的 AIS 患者,随机分配至阿替普酶组或标准药物治疗组。结果显示,与对照组相比,更多的接受阿替普酶治疗的患者在 90 天时取得了良好结局(53% vs 42%;OR=1.61,95% CI 1.09-2.36,P=0.02)。
EXTEND 试验纳入了 225 名在症状出现后 4.5-9 小时内就诊的 AIS 患者,随机分配至阿替普酶组或标准药物治疗组。结果显示,90 天时,35.4%的阿替普酶组患者和 29.5%的对照组患者获得了无残疾或轻微残疾的良好结局。
替奈普酶是一种长效溶栓药物,可以单次静脉推注给药,可能是 rtPA 治疗 AIS 的合理替代药物。一项针对 5 项随机临床试验(n=1585)的荟萃分析表明,替奈普酶治疗后,3 个月时的患者结局并不劣于 rtPA 组(57.9% vs 55.4%)。EXTEND-IA TNK 试验纳入了症状出现 4.5 小时内就诊的 AIS 和大脑动脉闭塞的患者,随机分配至 rtPA 组或替奈普酶组。结果显示,与 rtPA 组相比,替奈普酶组患者的 90 天功能结局更好,血管造影时大血管区域再灌注更多(22% vs 10%)。
机械血栓清除术
大血管闭塞引起的 AIS,患者预后相比无大血管闭塞的患者更差,只有大约 10%-15%的颈内动脉闭塞患者和 25%-50%的大脑中动脉近端闭塞患者,静脉注射 rtPA 后可实现血管再通。对于前循环近段大血管闭塞引起的 AIS 患者,机械清除血凝块的两种主要方法包括:(1)可收回式的支架;(2 )抽吸导管。这些血栓清除装置通过引导导管进入股动脉或桡动脉,并使用透视血管造影引导进入闭塞的大脑动脉。
2015 年,五项针对前循环大血管闭塞引起的 AIS 患者进行血管内治疗的多中心随机临床试验表明,与单独的标准药物治疗相比,机械血栓清除术可以改善 90 天时的功能结局。一项纳入 1287 名患者的荟萃分析表明,与单独药物治疗相比,血管内治疗的 90 天残疾率更低(46.0% vs 26.5%),且未增加患者的症状性脑出血或死亡率。事后亚组分析支持在符合和不符合阿替普酶治疗条件的患者中进行血栓清除术。
2 项随机临床试验验证了血管内治疗对涉及后循环大血管闭塞的益处: BEST 和 BASICS 试验。由于招募不佳(131 名参与者)和高交叉率(22%的对照组接受了机械血栓清除术),BEST 试验提前终止。意向治疗分析显示,接受血栓清除术的患者与仅接受标准药物治疗的患者在良好结局方面没有差异(42% vs 32%)。
BASICS 试验纳入了 300 名基底动脉闭塞的患者,随机分配接受机械血栓清除术或标准药物治疗。结果显示,两组间的良好结局没有差异(44% vs 38%)。由于后循环血管闭塞患者的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较高,目前指南推荐, 对于症状出现 6 小时内就诊且合并椎动脉和基底动脉闭塞的 AIS 患者,应进行机械血栓清除术。
2 项大型多中心随机临床试验支持症状出现后 6 小时就诊的 AIS 患者采用血管内治疗的益处: DAWN 和 DEFUSE 3 试验。DAWN 试验纳入了 206 名症状出现 6-24 小时就诊的患者,而 DEFUSE 3 试验纳入了 182 名在症状出现后 6-16 小时就诊的患者。针对 2 项试验的汇总分析表明,与单独药物治疗相比,机械血栓清除术治疗的患者功能结局有所改善(53% vs 18%),两种治疗间的症状性脑出血率没有差异(6% vs 4%)。机械血栓清除术还可以降低死亡率(17% vs 22%)。
其他
一项针对 29 项随机临床试验的荟萃分析纳入了 5902 名卒中患者,入住卒中单元,由有经验的医生和护士给予管理。结果表明,与未入住卒中单元的患者相比,入住卒中单元的患者死亡率或残疾率降低(52.4% vs 60.9%;OR=0.75,95% CI 0.66-0.85;P<0 .0001)。
一项针对 9 项随机临床试验的荟萃分析发现,在恶性大脑中动脉梗死患者中,与标准药物治疗相比,去骨瓣减压术可以改善生存率(70.2% vs 31.4%)。与单独药物治疗相比,手术与 6-12 个月的功能结局改善相关(26.2% vs 14.9%)。
查体发现肝内胆管结石也有很多种情况,比如说病人做完B超以后发现,肝内有钙化点,那么病人就以为他得了肝内胆管结石,实际上,肝内胆管结石用B超来诊断的话,正确率也只有30%,所以,应该进一步应该来三甲医院确诊,如果病人临床上没有腹痛发热黄疸等症状,仅有肝脏钙化点,那么可以继续观察.如果病人有腹痛发热,或黄疸的症状,一定要做CT或者MRCP进一步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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