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位于邹城市大束镇卫生院,始建于1954年,1984年设立精神科,2011年2月经经济宁市卫生局审批正式命名为“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建设,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已成为鲁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市残联指定的“精神康复定点医院”以及新农合、城镇医保定点医院。 医院病区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米,设有床位200余张,设有精神一科、精神二科以及心理康复科三个科室。病房内设施齐全,包括水冲式卫生间、淋浴室、娱乐室、餐厅、碗筷消毒机、自动饮水机、高清电视机、音乐放松等设备。 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在济宁地区较早成立了心理咨询科,并在邹城地区率先开展精神病患者的心理社会功能康复工作。医院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先进设备,如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和团体生物反馈式治疗系统、音乐放松设备等,以及引进美国先进的《社会独立生活技能训练程式》,系统化地开展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 精神科医护人员全部接受过省级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国内最先进的诊断、治疗技术。高呈营主任从事精神科工作30余年,在精神科疑难疾病方面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曾被评选为“邹城市十大名医”,深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和爱戴。姜洪亮主任则擅长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症、癔病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值得一提的是,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还设有烧伤科,但目前该科室医生数为0,推荐专家名称为null。然而,烧伤科在治疗阴囊三度烧伤、多处三度腐蚀伤、上肢二度烧伤等疾病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