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作为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自1950年建院以来,一直承担着全省精神心理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重要任务。医院前身为抗美援朝战勤医院,1954年更名为精神病专科医院,1995年更名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加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医院以其卓越的医疗服务和科研成果,多次荣获“全国医疗先进单位”“社会公认满意单位”“辽宁省十佳信用医院”等诸多殊荣。 在医院的开原院区,设有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系,其中,精神科、心理科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老城院区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特色医疗服务包括主治精神疾病、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精神疾病鉴定、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和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等。其中,口腔黏膜科是沈阳院区的一个重要科室,主要负责诊治腭部溃疡、口腔念珠菌病(鹅口疮)、坏死性溃疡性口炎等口腔黏膜相关疾病。 如果您需要精神卫生服务或口腔黏膜科的诊治,欢迎您来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开原院区、老城院区或沈阳院区就诊。我们的医生团队将为您提供专业、温暖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