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隶属于辽宁省卫生健康委,是一家三级精神专科医院。自1950年建院以来,医院已经发展成为一个集医疗、教学、科研、防治、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等多项任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精神卫生机构。医院始建于1950年,前身为抗美援朝战勤医院,1954年更名为精神病专科医院,1995年更名为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辽宁省第三人民医院,2011年加挂辽宁省精神疾病控制中心牌子。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是国家精神疾病临床研究中心的成员单位,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科协同基地,辽宁省继续教育培训基地,司法部首批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医院在精神疾病防控救治方面,探索出一套成功经验,被称为“铁岭模式”在全国推广。2011年,医院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普查救治工作,创造了“社会管理新亮点",大大降低了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率,受到中央综治委和卫生部的一致好评!2016年,在《中国医院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中,医院跻身于东北地区精神医学医院的前五强!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目前拥有三个院区:开原院区、老城院区和沈阳院区。开原院区占地面积2.4万平方米,编制床位810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物理治疗科、康复科、法医司法鉴定所等科系。其中,精神科、心理科获批辽宁省临床重点专科。老城院区占地面积3.6万,编制床位299张,开设精神科、心理科等科系。主要收治精神疾病合并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患者。沈阳院区建筑面积7957.85平方米,将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等公共卫生服务,从事轻症患者诊治、康复和心理咨询等服务。 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特色医疗服务包括:主治精神疾病,提供中西医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mECT、经颅磁、生物反馈等多种物理治疗技术;为正常人群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应用认知行为、精神分析、人本主义、格式塔、家庭治疗等主流疗法以及沙盘、绘画等技术;承担全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辽宁省精神卫生与心理救援卫生应急队由我院副高级以上的精神心理专家及高年资主治医师组成;精神疾病鉴定,法医司法鉴定所每年受理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委托的案件300多例;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治,执行铁岭地区686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给予免费药物治疗、免费应急处置及免费住院治疗;精神病伴发传染病治疗,老城院区是辽宁省唯一一所通过审批收治精神病伴发肝炎、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精神专科医院。 如果您需要就医服务,可以联系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的开原院区(024-73822981)、老城院区(024-73111443)或沈阳院区(建设中)。医院将为您提供专业、温暖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