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是一家由广州市民政局直接管理的精神病专科医院,自1973年建院以来,已发展成为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三级(相当)定点医疗机构。该院位于广州市石井街东秀路,占地面积24.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多平方米,拥有600名人员编制,包括356名在编职工和108名临时工,其中70%以上是医务专业技术人员。 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以其专业的精神科、精神卫生、社区防治、临床心理、康复治疗以及各类精神病评定科室,提供全面的精神健康服务。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院的中医肝胆科,虽然目前暂无医生,但将为患者提供针对肝郁气滞、肝火亢盛证、肝阳上亢证等相关疾病的中医治疗方案。 作为一家集治疗、收养、救治、康复功能为一体的精神病院,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主要收治广州地区无劳动能力、无固定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的“三无”精神病人和慈善机构救助的精神病人。目前,该院核定床位编制数为1250张,现设有12个病区和1个门诊部,已收治病人超过1000人。 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还被确定为市特困人员重大疾病临终关怀医疗机构,并将为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提供医服务。同时,该院也在扩建500张床位的救治病区,用于收治广州市流浪乞讨非危重精神病人。 在康复治疗方面,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实行三级开放,采用“医疗、工疗、娱疗、教育”等手段,开展各种康复活动,并与香港利民会合作,开展全国的职业治疗项目,创出一套有自己特色的康复模式。 在病房管理上,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采取封闭式、开放式和模拟社区式相结合的方式,适应了各类病人的需要。配备有常规的诊疗设备,能够满足各类诊疗需求。 近年来,广州市民政局精神病院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民政局的关怀和支持下,不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先后荣获“广东省一级社会福利院”、“广州市文明单位”、“广州市花园式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