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始建于1966年,作为潍坊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是市卫生计生委直属的国有公立医疗机构,集精神、心理疾病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康复于一体,是全市精神、心理疾病防治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医院设有精神科、临床心理科、老年精神科、儿少精神科、睡眠障碍科、抑郁症治疗中心、康复治疗中心、心理咨询中心、司法鉴定所等十余个特色科室,其中核医学科作为重要分支,虽然目前医生数量为零,但我们始终致力于引进优秀人才,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是全省五所之一,2006年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2013年,经市编办批复,医院加挂“潍坊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牌子,2015年10月,被评定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医院现有潍坊、昌乐两个院区,编制床位800张,开放床位1500张,现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2名,副高以上职称52名,省级医学会副主任委员10名,潍坊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4名,潍坊医学院教授、副教授16名,潍坊医学院硕士生导师4名、济宁医学院硕士生导师2名,潍坊首席公共卫生专家2名,“潍坊名医”6名,“潍坊名护”9名,潍坊市“金牌医生”2名、“金牌护士”2名。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核医学科虽医生数量有限,但我们将不断努力,与国内外知名医院建立技术协作关系,定期邀请专家参与病区管理和患者诊疗,使病人在潍坊就可享受到全国顶级专家的诊疗服务。医院拥有血药浓度检测仪、基因检测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等国内诊疗精神、心理疾病最先进的专科设备,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提供了保障,让诊疗更加迅速安全、精准有效。 历经50多个春秋,经过几代人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荣获“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先进集体”“潍坊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全市党的十九大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提升了医院的服务品牌效应,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我们将继续努力,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我国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