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第四医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7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宋彩凤,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精神科;内科;皮肤病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心电、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骨伤科、推拿科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辽宁中医药大学毕业,从事骨伤科工作10余年,擅长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保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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