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精神病防治院成立于2004年04月23日,注册地位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洪洋乡石塘村2号,法定代表人为黄德慈。经营范围包括承担全县精神病防治工作。
毕业于北中医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曾于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进修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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