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中医康复科
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宝鸡市康宁医院)是一所综合性的市属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929年在西安成立,名为“陕西省救济院”,1949年西安解放,更名为“陕甘宁边区政府救济院”,1950年4月改名为“陕西省孤贫救济院”;1951年12月更名为“陕西省第一孤贫生产教养院”、1953年5月易名为“陕西省第一生产教养院”;1960年1月更名为“陕西省社会福利院”,1965年8月又更名为“陕西省社会教养院”。1972年3月由省划归宝鸡地区领导,1979年9月又易名“宝鸡地区社会福利院”,1980年11月因宝鸡撤地设市,又更名为“宝鸡市绛帐社会福利院”至今。2010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宝鸡市康宁医院”(与“宝鸡市绛帐社会福利院”属于两个牌子一套机构运行),同时争取了国家精神卫生项目,依托该项目实施整体迁建项目,项目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10月建成投入使用,院由绛帐旧址整体搬迁到蟠龙新区龙翔大道9号。2017年9月更名为“宝鸡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现址总投资8000万元,征地62亩,实际占地49亩,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现有职工210名(在编职工140名、劳务派遣70名),设置床位600余张(含医院),各类服务对象409名。主要建筑有办公综合楼,颐养苑、康宁苑、医疗综合楼。院部设办公室、养护科、医护科、财务科、总务科、膳食科、保卫科和工会,下设康宁苑、颐养苑、复退军人精神病康复中心、医疗服务中心四个基层单位。主要职能:收养全市城镇“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监护人)人员、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提供养护和医疗服务。为在乡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提供巡诊和短期疗养服务;面向社会为老人、精神病患者提供专业化、亲情化服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服务宗旨:以养员为本,把福利院建成幸福乐园。服务口号:您在我心里,我在您身边。服务理念:精细化管理、人性化服务、专业化介入、社会化互助,维护养员残存功能、提升养员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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