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妇幼保健院(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镇江市儿童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15年8月,由镇江市卫健委指定成立镇江市儿童医院。2017年6月,镇江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整建制并入我院。医院占地面积2.8万平方米,医疗用房4.9万平方米,核定床位500张,开放床位近600张,年门急诊量70余万人次,出院病人2万余人次。医院人才结构合理。现有职工948人,其中高级职称240人,硕博士研究生118人,江苏大学博硕士生导师14人。拥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名,江苏省六大高峰人才5名,江苏省“333”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5名,省、市医学领军和重点人才4名,镇江市“169”工程人才10名,镇江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名,各级学会任职139名。医院专科体系完善。设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及其他业务科室47个,拥有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1个,江苏省妇幼重点学科2个,镇江市临床重点专科和建设单位4个。医院是首批入选国家分娩镇痛试点医院,是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0-6岁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和国家儿童营养监测定点指导机构,是江苏省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是江苏省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是镇江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是镇江市妇幼联盟、高危孕产妇救治专科联盟牵头单位,是镇江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肢体)定点机构。医院设施设备先进。拥有1.5T磁共振、64排螺旋CT、数字血管X射线摄影系统(DSA)、DR、乳腺钼钯机、口腔CBCT、全飞秒激光角膜屈光治疗机、四维彩超、光子平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电子胃肠镜、高清腹腔镜等一大批先进医疗设备,保证了临床工作的需要。医院学术科研成效显著。2016-2021年,发表各类学术论文806篇,其中SCI论文101篇;获批各类课题89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5项;获批各类专利56项;获各类奖项15项,多次荣获市“科技进步”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医院优质服务体系完善。建成全市首家无红包医院,实施全院、全员标准化服务,实行患者院内就诊一码通,在全省率先上线医保移动支付和诊间结算服务,研发孕产妇专有平台“孕乐宝”APP,实现全市“孕妇-家庭-社区-医院”四级健康管理协同,满足孕产妇不断增长的医疗、保健、咨询、宣教等服务需求。医院社会影响力持续提升。近年来,医院被评为国家爱婴医院、母婴友好医院、国家级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单位、江苏省健康促进医院、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母婴安全优质服务单位、江苏省节能示范单位、江苏省模范职工之家、江苏省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先后荣获江苏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二等功、中国CDC妇幼保健专科建设贡献奖、镇江市双美双优示范医院、镇江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医院始终秉持“团结、敬业、仁爱、创新”的院训,努力将医院打造成高水平的区域性妇幼保健中心和儿童诊疗中心。镇江市儿童医院是一所集儿童医疗、保健、教学、科研、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儿科医院,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成长天使基金合作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技术合作医院。按照三级甲等儿童医院标准新建的儿童大楼(内儿大楼)占地面积1601.3平方米,使用面积8216.68平方米,共有六层,功能布局合理、流程规范科学。医院目前开设小儿内科、小儿外科、新生儿科、小儿骨科、儿童眼科、儿童口腔科、儿童耳鼻咽喉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临床医疗、保健等科室。小儿内科下设儿内科病房、儿童重症监护病房(PICU)、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及专病门诊,每月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定期坐诊。新生儿科被镇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定为“镇江市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与南京儿童医院新生儿危重症救治中心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双向转诊。下设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普通病室、早产儿室和隔离室等,并在镇江地区率先开设新生儿日间光疗病房,解决了光疗患儿母婴分离的焦虑。小儿外科主要服务对象是0-16周岁患儿,下设小儿外科病房、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及专病门诊,每月南京市儿童医院专家定期坐诊。小儿骨科常规开展保守及手术的方式治疗各种小儿骨关节创伤、先天性畸形及先天性骨关节病。开展微创骨折复位内固定术,先天性关节畸形矫形术,先天性多、并指(趾)整形术。竭力为每一位儿童的骨骼健康保驾护航。儿童保健科是江苏省妇幼健康重点学科、江苏省儿童早期发展基地、江苏省儿童眼病防治与近视防控专科联盟成员单位、国家儿童营养监测定点指导机构、全国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儿童残疾诊断定点机构、全国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中心规范化建设单位,是镇江地区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强、人才队伍最为雄厚的儿童健康管理与早期发展中心。儿童眼科年均接待各类儿童眼病患者2万余人次。在全市唯一采用国际领先的RetCam3眼底照相系统进行早产儿视网膜病变筛查。儿童眼科多年来与江苏省人民医院眼科密切合作,邀请中华医学会儿童斜弱视及眼病学组副组长刘虎教授,开展儿童斜弱视等眼病会诊和手术。儿童口腔科服务项目包括:儿童口腔保健、口腔内科、口腔颌面外科、口腔正畸科,儿童口腔科开展建立就诊患儿个人口腔管理档案,竭力为每一位儿童的口腔健康保驾护航。儿童耳鼻喉科主要服务对象是0-14周岁患儿。科室配有耳鼻咽喉科综合手术动力系统、低温等离子手术系统等先进检查治疗设备。开展小儿腺样体肥大、扁桃体肥大等常见疾病的微创手术治疗;在新生儿耳廓畸形矫正方面,率先采用非手术无创矫正方法进行早期干预,取得显著成效。全院职工满怀信心,努力以一流的服务、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技术为患儿提供优质的医疗保健服务,为建成全市儿童医学中心,创建成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而不懈奋斗。亚急性肝衰竭是指急性肝损害或慢性肝损害急性发作,并在发病2~26周内出现的肝衰竭综合征。,1.肝炎病毒,如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病毒。在中国,引起肝衰竭的主要病因是乙型肝炎病毒。 2.其他病毒,如巨细胞病毒、肠道病毒、EB病毒。 3.药物及肝毒性物质,如异烟肼、利福平、抗代谢药、化疗药物、乙醇等。在欧美国家,药物是引起亚急性肝衰竭的主要原因。 4.严重或持续感染,如败血症、血吸虫病等。 5.自身免疫性肝病。 6.其他,如休克、充血性肝衰竭、创伤等。6周,肝,1.治疗原则 (1)识别并去除肝衰竭的病因。 (2)改善内环境和提供器官功能支持,为肝脏再生提供条件。 (3)积极防治并发症。 (4)及时进行肝移植,提高手术成功率。 2.内科治疗 (1)一般支持治疗:卧床休息,加强病情监护,予以高糖、低脂、适量蛋白饮食,积极纠正低蛋白血症,注意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 (2)病因治疗:对乙型肝炎病毒DNA阳性的肝衰竭患者,应尽早使用核苷(酸)类药物,如拉米夫定、替比夫定等。对药物性肝衰竭患者,应先停用可能导致肝损害的药物,再给予相应治疗。 (3)免疫调节:可用胸腺素等免疫调节剂,以调节免疫功能,减少感染等并发症。 (4)其他: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减少肠道细菌移位或内毒素血症等。 3.人工肝支持治疗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治疗方法或联合使用,包括血浆置换、血液透析、持续性血液净化等。 4.肝移植 适用于经内科和人工肝治疗效果欠佳者。 5.并发症防治 亚急性肝衰竭的并发症有肝性脑病、颅内高压、感染等。 (1)肝性脑病:应去除诱因,如感染、出血等;适度限制蛋白质摄入;服用乳果糖等酸化肠道,减少肠源性毒素吸收;使用支链氨基酸纠正氨基酸失衡。 (2)颅内压增高:应用高渗性脱水剂。 (3)合并感染:先联合应用抗生素,并根据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 (4)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可给予新鲜血浆、凝血酶原复合物和纤维蛋白原等,血小板减少显著者可输注血小板并给予小剂量低分子肝素或普通肝素。,(1)急性肝衰竭:①急性起病,2周内出现Ⅱ期及以上肝性脑病;②极度乏力,有明显厌食、腹胀、恶心、呕吐;③短期内黄疸进行性加深;④出血倾向明显,PTA≤40%或INR≥1.5,且排除其他原因的出血;⑤肝进行性缩小。与亚急性肝衰竭的主要鉴别是发病特点不同,后者多于起病2~26周内出现肝衰竭综合征,伴或不伴有肝性脑病。 (2)慢加急性(亚急性)肝衰竭:是在慢性肝病基础上短期内发生急性或亚急性肝功能失代偿的临床综合征。表现为极度乏力,有明显的消化道症状,有失代偿性腹水,可伴有肝性脑病。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天上升≥17.1μmol/L,PTA≤40%或INR≥1.5,且排除其他原因的出血。,禁忌喝酒、吃辛辣食物,1.体格检查 伴有肝性脑病的患者,可有神经活动迟钝、嗜睡、躁动、扑翼样震颤等表现,严重者可表现为神志模糊甚至昏迷。 2.实验室检查 (1)血清总胆红素超出正常值上限10倍或每天上升≥17.1μmol/L。 (2)PTA≤40%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 3.组织病理学检查 (1)急性期(发病约2周):表现为肝脏亚大块坏死或桥接坏死,坏死局部改变与急性重型肝炎一致,可见坏死区肝血窦扩张,内含红细胞。 (2)进展期(发病4周后):肝组织内同时存在新旧坏死灶,较陈旧的坏死区网状纤维塌陷或有少量胶原纤维沉积。坏死范围大者,肝组织内形成宽窄不一的纤维性间隔,部分或全部分割残存肝细胞,后者呈不同程度增生或形成结节状团块。新生或残留肝细胞团周缘带可见细、小胆管增生,腔内有胆汁淤积,管周伴中性粒细胞浸润。再生结节形成和肝内明显胆汁淤积是亚急性肝衰竭的突出特点,同时可见强烈的再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