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汕头市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48年,前身为汕头市立妇婴保健院,1953年改为现名。1994年通过卫生部的评审,成为汕头市首批“爱婴医院”。1998年成为粤东地区首家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2000年医院加挂“汕头市妇女儿童医院”牌子。汕头市妇幼保健院位于汕头市区中心地带——长平路中平街,占地面积4800平方米,建筑面积l4000平方米,其中工作用房11000平方米。医院建设目前已初具规模,业务科室设置较为齐全。设有住院部和两个门诊部。住院部设置病床120张,其中产科50张、妇科30张、儿科和新生儿科40张。院内门诊部设妇产科、儿科、内科、乳房科、中医科、口腔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和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婚姻保健(婚检)门诊,以及放射科、检验科、功能检查等10多个临床、保健、医技科室。第二门诊部位于党校路,承担该区域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医院拥有一支健全的专业技术队伍。全院现有工作人员22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0人,占总人数的89%。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中,高、中级60多人、初级140人。汕头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日趋完善。目前拥有500毫安日本产带电视遥控X光机、乳腺钼靶X光机、美国飞利浦彩色B超诊断系统(新5000型)、惠普胎心监护仪、心电监护仪、贝克曼全自动生化分析系统、高压氧仓、麻醉机、呼吸机、新生儿抢救台、培养箱以及中心供氧系统等一批较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有效提高了医院临床诊治水平。1999年下半年,医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以后,班子成员团结一致、解放思想、与进俱进、开拓创新,带领全院干部职工,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不断深化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以改革促发展,向管理要效益,使医院两个文明建设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几年来,汕头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全面的改造装修,大大改善了医院的诊疗环境。医院对各个功能区域进行整体规划,分期实施绿化美化,大门、停车场、候诊厅、门诊部、住院部、行政办公室等先后完成了翻新改建;根据病人就诊流程,医院合理调整科室布局,方便病人就医;改建门诊科室及病区医护办公室,医护人员实行开放式办公;安装冷暖中央空调设备;设置健教宣传栏,为就诊人群提供健康教育服务;重新装修病区,改善住院环境,24小时向患者供应冷热水,并严格按规范铺设排水排污管道,消除了安全隐患;为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医院改造了产科病房,设置单人间、双人间,配有卫生间并配套对讲传呼系统、电视、电话等设备,受到了产妇及家属的欢迎。通过环境改造,医院的洁净度更高、工作流程更科学、科室布局更合理、环境更优美、病人就诊更方便。汕头市妇幼保健院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医疗服务质量就是医院的生命线。为此,医院狠抓内涵建设,实施规范化管理,促进医院医疗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准不断提高。医院行政管理方面设有七个职能办公室和五个管理委员会,在院长负责制下,实行院科两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基本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医院建立工作制度236项、职责152项、操作规程513项,形成了较为健全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为提高医院运营效率,医院实施了电子计算机信息化管理,计算机网络覆盖门诊系统的挂号、收费、配发药及药房管理;住院系统的出入院登记、病区管理及医嘱处理、住院药房配(送)药;药库管理系统;检验科信息系统;妇幼保健系统;婚前检查系统;《出生医学证明》打印管理系统;分娩登记系统;手术登记系统;高危妊娠管理系统,多媒体及IC卡医药费用查询系统等。医院注重科教兴医,定期举行院内外学术活动,加强在职专业培训,强化岗位练兵,不断对医务人员进行“充电”,有效地提高了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面提高医疗质量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大医护质量管理力度,医院利用总查房、不定期抽查和质评会等加强对各科室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抓急诊、产科和儿科等科室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三级查房、护理夜间查房、院内感染、病历书写质量、病区护士医嘱录入等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控。随着医院内部管理日渐规范化、制度化,医院整体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作为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管理和业务指导中心,医院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基层,面向群体,认真做好各项妇幼保健工作。医院坚持每月召开全市妇幼保健工作例会,指导面上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加强对全市5所区属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卫生院、幼儿园、企事业单位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培训,使社区妇幼保健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依法开展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各项婚检工作,做好婚前卫生指导、咨询。全面加强妇幼二个系统保健管理,抓好妇女常见病的普查普治,开展儿童生长发育监测,普及妇幼群体的健康教育,带动了全市妇幼保健工作向前发展。在加强院内业务建设的同时,医院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近几年来,针对社会上对卫生行业反映强烈的医药费贵、收受红包等热点问题,医院连续开展了行风评议、行风评议回头查、创建无红包医院等活动,全面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整顿医院行业作风。医院坚决执行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政策,率先开展了院内药品竞标采购,并积极参加全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比例降到30%以下,是全市唯一一所不需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医院。汕头市妇幼保健院积极推行医疗服务收费公示制度和住院收费每日明细清单制度,增加了收费透明度,并通过院内收费电子信息化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私收费和乱收费。为整治收受红包问题,医院制定方案,有组织、有领导、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无红包医院”活动。医院落实分级承诺制,由科室人员向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向院长、院长向全院职工层层签订拒收红包的承诺书,强化了全院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在此基础上,医院进一步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制订了《工作人员及其科室违背承诺收受“红包”处罚规定》和《接受群众监督制度》,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发放《服务调查问卷》及《公开信》,实行医护人员挂胸卡上岗及工号、像片上墙等措施,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这项活动,大大强化了医务人员“以病人为本”的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树立起医院的良好形象。人格障碍是一种精神心理障碍,指人格具有明显偏离正常的特征,且相应的行为方式根深蒂固,具有适应不良的性质,通常给人以“与众不同”、“格格不入”的特异感觉。,遗传因素 家系调查发现,人格障碍患者亲属中的人格障碍患病率高于一般人群,而且血缘关系越近,患病率越高。研究发现,同卵双生子人格障碍的同病率高达67%,异卵双生子的同病率则为31%。 边缘型人格障碍的遗传度约为0.69,表演型人格障碍的遗传度约为0.67。 部分人格障碍的行为特征具有攻击和冲动的特点,如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冲动型人格障碍、边缘型人格障碍,这种攻击倾向的遗传可能性在成人中为44%~72%。 神经生化因素 边缘系统的γ-氨基丁酸能、谷氨酸能、胆碱能环路的过度反应可能介导情绪的不稳定,个体对环境情绪刺激反应和敏感性增加,情绪不稳定型人格障碍可能与之相关。 杏仁核过度反应、前额叶抑制降低可能与边缘型人格障碍及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的冲动攻击性阈值较低相关。 前额叶皮质的多巴胺和去甲肾上腺活性降低,可能与分裂样人格障碍患者的认知缺陷有关。 病理生理因素 有观点认为人格障碍是大脑发育成熟延迟的表现。脑电图研究证明,人格障碍者的双亲中,脑电图异常率较高。50%人格障碍者的脑电图显示有慢波出现,与儿童脑电图近似。 大脑皮质成熟延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人格障碍患者冲动控制和社会意识成熟延迟。 胎儿及婴幼儿感染、营养不良 孕期感染、中毒,胎儿营养不良,特别是缺乏充分蛋白质、脂类和维生素的供应,导致婴儿大脑发育不成熟。 出生时或婴幼儿时期的脑损伤和病毒感染等传染病,导致婴儿大脑发育不成熟。,脑,近年来精神药物的发展对很多精神疾病的治疗带来了希望,但目前仍未发现对人格障碍有特效的药物。临床实践证明,尽管药物不能改善人格结构,但作为改善某些症状的对症治疗并非无益。,人格改变 人格改变是由躯体疾病、精神障碍、颅脑损伤等各种疾病所引起的人格异常,人格改变出现在上述各种疾病之后,患者患病前的人格特征在正常范围之内。 人格障碍患者在患上述各类疾病之前即存在相应的人格障碍特征。 其他精神障碍 某些精神疾病与人格障碍具有一些类似表现,如偏执型人格障碍与精神分裂症、表演型人格障碍与分离障碍、强迫型人格障碍与强迫障碍等。 主要鉴别点 各类人格障碍通常起病较早,且特征症状有一惯性的特征,没有发作期和发作间期的区分,也没有明显的应激因素作为前因。 人格障碍患者的异常表现与其人格特征的融合是根深蒂固的,生活各个领域均受到持续影响,且通常是终身影响。 与强迫障碍、分离障碍不同,人格障碍患者受症状困扰、引发的痛苦并不强烈,自知力水平相对较低(但仍高于精神分裂症患者)。 其他精神障碍的某些典型症状通常不会出现在人格障碍中,如精神分裂症的幻觉、妄想,强迫障碍的部分典型强迫观念等,也可据此进行鉴别。 精神分裂症 边缘型人格障碍存在更多的自杀未遂、身份认同障碍和短暂的精神病性症状(以幻觉、妄想为主),但没有典型的、持续的精神病性症状,可据此与精神分裂症鉴别。 转换障碍(癔症) 癔症型(表演型)人格障碍可出现情感或行为上的明显改变,但其改变并非无意识。 癔症患者在癔症发作时无意识,行为不受自我控制,且患者会感觉到明显痛苦,可据此鉴别。,无,为确诊人格障碍,患者(或家属)除需提供多方面的详细病史外,可能需要接受以下检查或评估: 脑部影像学检查:排除脑部的器质性疾病。 临床访谈:通过面对面的语言交流形式,医生直接向当事人提问或通过知情者了解有关情况或信息,评估当事人的人格特征。 神经心理检测:主要是人格测定,一般使用明尼苏达多项人格问卷(MMPI)、艾森克人格问卷(EPQ)、国际人格障碍检查、DSM-Ⅲ-R人格障碍临床定式检查、DSM-Ⅳ人格障碍检查等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