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以妇女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医疗保健专科医院,属政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京山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定点单位之一,担负着全县妇女儿童的预防、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的重任。自1979年建院以来,在各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妇幼人走过了一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大到全的艰苦创业之路,经过全院各时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医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的改革给医院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活力。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江如琼同志带领职工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生存,一改传统的单纯“保健”为“医疗、保健”二者兼顾的管理模式,组建挂牌了“京山县妇女儿童医院”,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行政管理,积极筹建了儿科住院部,抓住与武汉市儿童医院“联姻”的契机,积极拓展了儿科外科业务,填补了儿科科目的空白,医院从此也迈向了快速全面发展的新天地,基础设施建设发生了令人瞩目的变化,基本上实现了人员、设备、房屋三配套。目前全院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业务用房6600平方米,固定资产860万元,医疗设备400万元。全院共有职工170人,其中在职职工148人,高级职称人员11人,中级职称人员68人。医院门诊部设有儿内科、儿外科、儿童保健科、妇科、产科、妇女保健科、不孕科、婚检科、口腔科,住院部设有妇产科和儿科两大临床科室,全年平均门诊接诊病人7万人次,住院病人4000人次。住院部实际开放病床70余张,配有设施一流的新生儿病房,一流的温馨病房,全天24小时为妇女儿童提供医疗服务。医院始终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注重职工医德医风教育,认真落实医疗质量管理措施,各项工作指标名列前茅,一九九三年通过卫生部“爱婴医院”评审小组的验收,成为国家首批县级"爱婴医院",并且先后两次获得“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省、市、县先进单位和先进党组织。心脏损伤是现代创伤中仅次于脑外伤的重要死因,在战伤中约占12%~16%,占战地阵亡伤员的25%;在平时,占胸部损伤的10%~16%,占交通事故死亡的15%~75%。因病情重且发展快,60%~84%的患者于伤后短时间内在现场和运输途中死亡,能生存到达医院的患者主要表现为心脏压塞或出血性休克等症状体征,心内结构损伤常因为其他伤情掩盖而容易被忽略,撞击,挤压,锐器、火器伤,心脏,心脏破裂伤者由于本身的特殊性,入院时多处于休克、濒死状态,就地抢救、减少搬动是此过程中的关键之一。特别是确诊的心脏破裂伤者无论生命体征是否平稳,应尽可能减少搬动,在急诊室内就地进行,心肌梗死,要低盐饮食,胆固醇高的食物不可以吃,心肌酶检测,X线、CT及MRI检查,超声心动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