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江苏总队医院[1]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古运河畔,建院于1952年10月,为解放军苏北军区直属医院。1953年改名为解放军第四陆军医院,并迁至浙江嘉兴。此后解放军江苏省公安总队医院迁入。1955年,南京公安总队医院与江苏省公安总队医院合并,命名为解放军115医院。1959年西藏发生叛乱,医院奉命进藏参加平叛,并迁至西藏林芝,1960年1月,根据上级指示,重新组建解放军第120医院。1983年1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文件精神,转换体制并命名为武警江苏总队医院。感染乙型肝炎病毒导致的肝炎,感染乙肝病毒,肝脏,抗病毒治疗,药物治疗,其他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脂肪肝,合并药物性肝炎,肝癌,高蛋白高纤维饮食,禁酒,抗-HBV检测,HBVRNA检测,肝生化检查,血常规检查,尿常规检查,肝脏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