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邹城市大束镇卫生院),始建于1954年,1984年设立精神科,2011年2月经济宁市卫生局审批为“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邹城市精神病防治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建设,现已成为鲁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精神病专科医院。是市残联指定的“精神康复定点医院”、新农合、城镇医保定点医院。病区建筑面积3000多平米,设有床位200余张。设有精神一科,精神二科,心理康复科三个科室。病房内均设有水冲式卫生间、淋浴室、娱乐室、餐厅、碗筷消毒机、自动饮水机、高清电视机、音乐放松等设备。我院在济宁地区较早的成立了心理咨询科,在邹城地区率先开展精神病患者的心理社会功能康复工作。医院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引进心理学硕士研究生一名,科室采购团体生物反馈式治疗系统、音乐放松设备等,并引进美国较先进的《社会独立生活技能训练程式》,系统化的开展精神病患者康复工作,帮助患者恢复社会功能,帮助他们更好的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精神科医护人员全部接受过省级专业技术培训,掌握国内最先进的诊断、治疗技术。高呈营主任从事精神科工作30余年,在精神科疑难疾病方面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曾被评选为“邹城市十大名医”,深受患者及家属的信任和爱戴。姜洪亮主任尤擅长精神分裂症、抑郁症、强迫症、癔病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我院长期和济宁岱庄医院有着业务联系,在长期的医疗实践中,博采众长,总结出了独特的治疗技术,达到了见效快、疗效好、康复周期短、愈后效果稳定、费用低的目的。发生于结膜组织的炎症性病变,病原微生物感染,外界的理化因素,如光、各种化学物质,眼部,冲洗结膜囊,不要遮盖患眼,局部用抗菌药物或抗病毒滴眼剂,角膜炎,避免辛辣刺激及油腻食物,建议多吃富含维生素的蔬菜水果,结膜刮片,结膜的细菌学检查、分泌物的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