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4年,是在原城关镇卫生院基础上改建而成,占地面积8106m2(约合12.17亩),建筑占地面积2243.9m2,建筑面积16832.09m2,其中业务用房面积10920.67m2。医院于1993年5月经评审确定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医院,招远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担负着全市的急救、医疗、预防保健、基层中医技术指导和医学教学科研任务。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现有干部职工339人,卫生技术人员272人,高级(副高级)技术职务19人,中级技术职务123人,人员配置及中医药人员比例符合要求(附件1)。设有14个临床科室、7个医技科室、6个职能科室,5个后勤保障科室。编制床位110张,实际开放床位180张,2012年门诊量16万人次,出院病人8635人次。医院拥有二级中医医院所要求配备的基本医疗设备,各临床科室病房基本设备、设施符合要求,按照科室特色合理配备中西医诊疗设备,并拥有西门子医用直线加速器、飞利浦64排CT、奥林巴斯电子胃镜、西门子及日立彩超、飞利浦DR成像系统、纤维支气管镜、腹腔镜、体外震波碎石机、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80多台套,设备总值达5000多万元,基本满足临床诊断治疗需求。近年来,医院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的基本方针,逐步向“小综合、大专科”方向发展,着力突出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内科、外科(肛肠科)、骨伤科、肿瘤科、脑病科、妇产科、儿科、眼科、针灸推拿科等技术力量雄厚,专科专病中医特色优势突出。肿瘤科:2000年12月确定为山东省第一批重点中医专科,2009年3月列入山东省中医药优势专科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2010年3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列为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2012年6月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卫生厅组织的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评审;2012年12月通过了省卫生厅组织的山东省中医药优势专科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周期评审。肿瘤科运用中医药、放疗、化疗等技术治疗各种恶性肿瘤,疗效显著,在运用中医药增效减毒方面(如艾灸、穴位注射治疗化疗所致呕吐、耳穴压豆治疗癌痛、中药泡洗疗法治疗化疗药物所致周围神经病变、中药外敷治疗放疗所致皮肤损伤等)有着丰富的临床经验;骨伤科:2009年2月确定为烟台市第二批重点中医专科。骨伤科能够开展四肢多发、复杂骨折内固定、脊柱骨折、脊柱退行性疾患的手术治疗及人工股骨头及髋关节置换手术,并将中医药技术灵活运用于治疗中,中药协定处方姜枝活血汤、归芪养骨汤在骨折病人临床治疗中进行了广泛应用,取得了较好疗效,并引进了智能关节康复器,促进了骨关节损伤患者的功能康复。2004年以来完成手指完全离断手术十余例,均获得成功;2008年成功完成我市首例右前臂完全离断的肢体再植术,开创了我市大肢体离断再植成功的先河,填补了我市一项医学空白。2013年4月通过了烟台市卫生局组织的建设周期评审。针灸推拿科:2010年10月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针灸推拿是中医传统治疗方法,对颈肩腰腿痛、中风后遗症、面瘫等疗效奇佳,2009年,医院重新整合针灸推拿科,扩大规模,更新理疗设备,以疾病康复及疼痛为主,开展了小针刀疗法、银质针疗法、疼痛阻滞、中药熏蒸、冲击波治疗技术等具有中医特色治疗项目。2012年6月通过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省卫生厅组织的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建设周期评审脑病科:2012年6月确定为山东省第四批中医药重点专科及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脑病科以中西医结合治疗脑病为特色,主要治疗脑梗塞、脑出血、脑动脉硬化等神经内科疾病以及糖尿病、肾病等,中医特色与优势突出。在各级党委政府及卫生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医院近几年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逐步走向了健康、快速、可持续、中医特色突出的发展轨道,在经济效益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取得了社会效益的丰硕成果,医院先后获得山东省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卫生系统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项目示范单位、烟台市文明单位、烟台市中医工作先进集体、烟台市中医药知识技能大赛团体奖等荣誉称号。在招远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招远市中医医院将进行整体搬迁,新院区已于2012年3月奠基启动,项目总用地面积83586m2(合125亩),总投资2亿,总建设工期为3年,总床位数500张。西院区(针灸推拿科)四层楼房已于2012年底建设完工,建筑面积1200m2,目前已经按照中医药预防保健中心要求进行装修与布局完毕,并正式运营。甲型肝炎通过消化道传播,常见的感染途径有不干净的饮水、没有煮沸的食物和粪便污染的食物。甲型肝炎的潜伏期平均约28天。甲型肝炎不会转为慢性。,HAV引起肝细胞损伤的机制尚未明确,一般认为HAV不直接引起肝细胞病变,肝脏损害是HAV感染肝细胞的免疫病理反应所引起的,肝脏,不需抗病毒治疗,主要以支持治疗,辅以适当保肝药物如甘草酸制剂、水飞蓟素类、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等,避免饮酒、疲劳,避免使用损肝药物。强调早期卧床休息,至症状明显减退,可逐步增加活动,以不感到疲劳为原则,需住院隔离治疗至起病后3周、临床症状消失、血清总胆红素在17.1umol/L以下,ALT在正常值2倍以下时可以出院,但出院后仍应休息1-3月,恢复工作后应定期复查半年-1年。,溶血性黄疸、肝外梗阻性黄疸、非嗜肝病毒(如巨细胞病毒、EB病毒)所致的肝炎、药物性肝损害、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炎等疾病,建议食用高蛋白、低脂肪、高维生素的食物, 不建议饮酒和高脂肪饮食,以免引发脂肪肝。,肝功能检查,抗-HCV检测,HCVRNA检测,瞬时弹性成像(TE),腹部超声检查(US)、CT和磁共振(MRI或M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