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妇幼保健院位于太白路2013号,其服务半径范围内约有13万居民(该院属于二甲编制创建之中),隶属罗湖区卫生局。该院于1986年10月成立,为罗湖区妇幼保健站,站址在乐园路11号,借用区中医院用房,面积20平方米。1990年迁至文锦路江湖一街菜农新村1号,借用卫生防疫站用房,面积100平方米,开设了妇科、儿科门诊,人员14人。1994年更名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迁至太白路2013号(现址)。1995年分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罗湖区妇女儿童医院,1996年又重新合并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该院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988平方米。医疗性流产一般是指因孕妇合并严重的内外并发症,不适合继续妊娠,需要终止妊娠,或胎儿有致命畸形或宫内死亡,需要终止妊娠而进行的流产,孕前合并有严重的内外科疾病,子宫、阴道,人工流产,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病,宫颈糜烂,宫颈息肉,禁止烟酒,忌食用刺激性食物,如胡椒、生姜、醋,超声检查、抽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