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妇幼保健院位于太白路2013号,其服务半径范围内约有13万居民(该院属于二甲编制创建之中),隶属罗湖区卫生局。该院于1986年10月成立,为罗湖区妇幼保健站,站址在乐园路11号,借用区中医院用房,面积20平方米。1990年迁至文锦路江湖一街菜农新村1号,借用卫生防疫站用房,面积100平方米,开设了妇科、儿科门诊,人员14人。1994年更名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迁至太白路2013号(现址)。1995年分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罗湖区妇女儿童医院,1996年又重新合并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该院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988平方米。指胎儿在孕37周前(小于262日)分娩的新生儿,根据胎龄(GA)或出生体重(BW)的不同,分为不同程度的早产儿。,早产的原因分为母亲及胎儿的因素。,全身,早产儿的治疗,应是需要从产房开始,即进行各系统综合管理。产房复苏:胎儿出生后,需要立即置于预热好的辐射保暖台上,进行擦干、保暖、清理呼吸道,建立有效通气,如有窒息,则应进行窒息复苏,稳定后转运暖箱转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小于胎龄儿,乳母避免食入辛辣刺激的食物,戒烟酒,对于规律产检的孕母,医生会根据母亲及产科医生提供的病史、超声检查评估,来判断是否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