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妇幼保健院位于太白路2013号,其服务半径范围内约有13万居民(该院属于二甲编制创建之中),隶属罗湖区卫生局。该院于1986年10月成立,为罗湖区妇幼保健站,站址在乐园路11号,借用区中医院用房,面积20平方米。1990年迁至文锦路江湖一街菜农新村1号,借用卫生防疫站用房,面积100平方米,开设了妇科、儿科门诊,人员14人。1994年更名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迁至太白路2013号(现址)。1995年分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和罗湖区妇女儿童医院,1996年又重新合并为罗湖区妇幼保健院。该院占地面积2500平方米,业务用房面积2988平方米。是指因未成熟大脑在各种原因作用下发育不全而致的非进行性损伤所引起的运动和姿势紊乱,脑炎,脑膜炎,创伤,脑部先天性缺陷,脑,康复治疗,药物治疗,手术治疗,遗传性痉挛性截瘫,共济失调毛细血管扩张症,小脑退行性病变,婴儿肌营养不良,选择食物应营养丰富,且易于消化和吸收,查体,凝血功能检查,头颅磁共振成像,脑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