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69年,隶属于通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集精神疾病医疗、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戒毒戒酒、精神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精神残疾评定、法医精神病鉴定及教学科研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内设门诊部、住院部、老年慢病康复中心(通辽市老年医院)三部分,占地面积6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485平方米,内设机构37个,其中管理机构13个,后勤服务机构2个,临床医技机构22个。 医院设有心理卫生科,围绕抑郁症、焦虑症诊疗中心、睡眠医学中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儿童心理病房等开展工作。住院部物质依赖科为中心特色科室,收治以酒精所致精神障碍为主的各类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精神科和情感障碍科为医院重点科室,收治各类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障碍患者。 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在精神健康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严重精神障碍管理各项指标综合排名连续多年位居自治区前列。医院承担着自治区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临床教学与实习等工作,并与北京安定医院开通了远程医疗服务。 2021年,医院荣获内蒙古“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22年,中心获“市级园林式单位”称号。2017年,中心党总支书记雷桂芳荣获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20年,中心党总支书记雷桂芳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荣誉称号。2021年,中心主任孙洪军在第三届“寻找卫生健康党建创新案例”活动中获得“党建宣传优秀工作者”称号。2023年,中心副主任于红梅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工标兵”荣誉称号。 通辽市精神卫生中心始终恪守“爱心服务、创新发展”的院训,以精湛的医术和仁爱的医德,为百姓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精神卫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