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人民医院,前身为化县平民医院。民国23年(1934年)化县县长梁庆翔发动各界募捐1。4万元筹建化县平民医院,次年9月建成。院址于南门外龙王庙旧址,占地3334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设内、外、妇科,病床8张,属公立医院。梁庆翔县长兼任院长,医务人员6人。其中中医生2人,西医外科医生、妇产科医生、司药、护士各1人,另聘了3名中医生应诊。1938年6月,省卫生外派西医生彭志宏接任院长。1949年11月平民医院由县人民政府接管,改为县人民政府卫生院。设门诊部、留医部,有医务人员11人,病床10多张,首任院长叶碧芳,业务副院长卢国华。此后,医院逐步发展扩大,1956年改称化县人民医院。1958年11月,化县、吴川合并县以后,改称化州县第一人民医院。1961,吴川县从化州县分出,医院改称化州县人民医院。1976年于城西狮子岭筹建医院住院部,至1979年竣工,占地面积4343平方米,建筑面积3233平方米,原院址改为综合性门诊部。1984年7月,该院由股级长格为副局级,1994年2月化州县撤县设市,医院升格为正局级,改称化州市人民医院。下设院办公室、政工科、医务科、护理部、设备科、总务科、信息科、门诊部等职能科及党总支、工会、团委等机构。2001年被省卫生厅、省高教厅授予“全国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不完全流产常发生于较晚期妊娠(9周以后),胎盘正在发育或已形成,流产时胎儿及部分胎盘排出,整个胎盘或部分胎盘仍附在子宫壁上,子宫不能很好收缩,以致阴道流血甚多。,不全流产常发生于妊娠7周后.此时胎盘已形成,当胎儿排出后,胎盘部分或全部潴留在子宫腔内,影响子宫收缩,导致出血不止,甚至发生出血性休克,女性生殖器官,人工流产一般是首选,自然流产,以清淡食物为主,避免油腻、辛辣刺激性的食物,多吃新鲜水果和蔬菜,多吃杂粮,多喝水,多吃含铁量高的食物,如牛肉、红枣、菠菜、鸡蛋等,b超检查,血常规,检查血H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