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刘媛中医诊所成立于2012年08月22日,注册地位于中山市板芙镇富豪南街1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媛。经营范围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经营;食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零售:日用百货、化妆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引起的肠道炎症性反应,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所致,小肠,结肠,减少哺乳量,给口服葡萄糖液及生理盐水,体液疗法,中医中药治疗,抗菌治疗,细菌性痢疾,副溶血弧菌性食物中毒,沙门菌食物中毒,病毒性腹泻,空肠弯曲菌性肠炎,耶尔森菌肠炎,无,血常规,粪便常规检查,内镜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