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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劣药品害人不浅 江苏公布十大假劣药品违法案

伪劣药品害人不浅 江苏公布十大假劣药品违法案
发表人:全球医疗视野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药品安全意识的提高,假劣药品问题愈发受到关注。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3·15来临之际,公布了近两年影响较大的十大假劣药品违法案件,提醒公众警惕假劣药品的危害。

以下为十大假劣药品违法案件:

①徐州制售假冒狂犬疫苗案

2002年9月12日,徐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铁路某诊所发现两支可疑狂犬疫苗,经厂家确认为假药。徐州医监局对造假窝点进行清除。徐州法院已对刘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②“复方半边莲抗肿瘤注射液”假药案

2003年5月29日,南通药监局在对南通市某医院的检查中发现,标示为河南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复方半边莲注射液”存在很大疑点。经调查,该假药总经销商武汉某药材公司提供的药品批发企业物价备案表上品名为“复方半边莲抗肿瘤注射液”,零售价为483元/盒。

③郑某等制售假“壮阳药”案

2002年6月24日,东台药监局根据兴化药监局提供的线索,在当地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查获了东台市工业园区某厂内的一个制售假药的地下窝点。在该制假窝点内查获制假用的干燥箱、搅拌机、制粒机、糖衣机、压片机、模具等生产设备和淀粉、半成品药、印有“五鞭粒”、“皇威”等标识的成品药等药品及原料。

④陈某制售假药案

阜宁人陈某于2001年11月至2002年10月期间,租用离其住处约500米的黄某二楼两间房屋,从事制售假药活动。阜宁县人民法院于2003年2月20日公开审理,以生产假药罪、伪造国家印章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

⑤克毒清假药案

2003年5月,盐城市盐都药监局接到举报,反映市内某二甲医院使用的一种抗病毒药“克毒清注射液”价格奇高,外包装印制模糊。经调查,克毒清是制假分子故意用普通药品利巴韦林注射液改名而成,利巴韦林注射液改成克毒清后价格提高了30倍左右。

⑥井某等销售假药案

2003年下半年,淮安药监局稽查人员在对市开发区某门诊进行药品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门诊的利君沙片质量可疑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遂进行追踪。警方很快抓获了销售给井某假药的安徽人王某。

⑦时某销售希爱力假药案

2004年10月12日,根据举报,省局稽查处会同常州药监局、公安局在常州大酒店周围设伏3小时,抓获正在交易的销售人员时某,查获假冒美国礼来公司“希爱力”5.8万余片,案值200余万元。

⑧某医疗机构使用假药次黄嘌呤核苷注射液案

2004年11月10日,宜兴药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宜兴市某医院进行药品抽验时,发现标示由福建省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次黄嘌呤核苷注射液(商品名:星多克)在以往的监督检查中未曾见过。

⑨假药羟苯磺乙胺注射液案

2004年3至4月,盐城建湖县药监局首先发现福建省某药业有限公司业务员王某、石某将价格为0.28元/支的酚磺乙胺注射液改名为羟苯磺乙胺注射液(商品名为舒诺克)并提价100倍成28.00元/支。

⑩医院使用“巴曲酶”、“善宁”假药案

2004年2月11日,无锡药监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某医院使用的药品进行监督抽检,发现该医院使用的“巴曲酶(立止血粉针)”、“善宁(奥曲肽注射液)”2种药品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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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感冒发烧,需要服用几粒药,但只能整盒购买。药品不同于食品,无法随意增减剂量,若“运气好”长时间没有生病,剩下的药最后只能被浪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在2023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其中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当包括药品拆零销售。

    然而,记者近日采访发现,新规范已实行四个多月,但药品拆零销售在我市却几乎无处可寻。记者走访了多家药店,发现大多数药店仍然只能整盒销售药品,即使询问,得到的回答也大多是“不能拆零”。

    药品拆零销售的好处显而易见。首先,它可以避免药品浪费,减少环境污染。其次,它可以满足患者个性化用药的需求,提高用药的便捷性。此外,拆零销售还可以降低患者的用药成本。

    那么,为什么药品拆零销售在我国推行困难重重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药店经营者表示:“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药品拆零卖确实面临着很多困难:例如,一些药品拆零卖后不好保管,影响药物质量;拆零卖的药品一旦在保质期内卖不出去,就会造成浪费,增加药店经营成本;如果零售的话要设零售专柜,要把每种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有效期、主治效用等一系列事项都标注清楚,这些操作起来很麻烦等等。所以几乎没人愿做。”

    不过,多数受访市民则对药品拆零十分欢迎。市民李先生说:“拆零这事挺好,能节约不少啊。就拿这藿香正气水说,一次喝两支基本就好了,可是一盒10支。胃肠感冒多少年不得一次,剩下的那些过期了都得扔。”

    事实上,药品拆零销售在国外已经非常普及。例如,在美国,大多数药店都可以提供药品拆零服务。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完善药品拆零销售的相关政策,鼓励药店开展药品拆零销售,让更多患者受益。

  • 近年来,一些不良商家利用知名品牌同仁堂的名号,制造假冒伪劣中药,并流入正规医院销售,严重危害了患者的健康和安全。本文将围绕这一现象展开讨论,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和危害,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假冒伪劣中药的流入正规医院,与一些药商的贪婪和道德沦丧密切相关。他们利用同仁堂的品牌影响力,以低价购进中药材,然后进行简单的包装,以高价出售,从中谋取暴利。此外,一些医院也存在监管不严、利益输送等问题,为假药提供了流入渠道。

    其次,假冒伪劣中药的危害不容忽视。这些药品的质量无法保证,可能含有有害物质,甚至可能引发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防范假药流入正规医院,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加强药品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制售假药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其次,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加强对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管,防止假药流入医院。此外,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公众的药品安全意识,让患者能够识别假药,避免上当受骗。

    总之,打击假冒伪劣中药,保障药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加强监管、提高意识、共同行动,才能有效遏制这一现象,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保健品行业经历了诞生、发展、高潮、低谷等种种形态,在不同时期,不同的政策引导对保健品行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解读政策成为保健品企业随时关注的一件事。本文将回顾中国保健品市场几十年的‘兴衰荣辱’,并对未来保健品发展趋势进行解读。

    一、‘药健字’制度打开保健品概念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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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国行业调研报告》让保健品市场步入规范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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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国务院发布通知,‘蓝帽子’属于非行政审批。有声音认为,国家或将具有药物治疗功效的保健品纳入药物审批监管范围。这一政策变动引发行业热议。

    五、《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掀健康产业发展新高

    2013年,《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发布,强调发展健康服务业。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推进,未来10-20年将是保健产业发展的黄金时期。

  • 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反腐风暴不断,药监系统成为反腐重点。据《医药观察家》报道,2015年共有14名药监局局长/副局长落马,涉及10个省份,其中四川省、浙江省数量最多,分别有3起。

    这些落马官员中,8人因受贿罪被捕,4人因贪污罪被起诉,贪污受贿罪超过整体案件数量70%。除了贪污受贿外,还有官员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罪名被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药监系统的反腐风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加强廉政建设,提高全体人员的廉洁意识。

    同时,随着我国药监系统药品审批、许可项目等工作流程的透明化,对药品审批权力的监督制约也得到加强。制药企业也需转变生产及经营方式,以适应新的监管要求。

    药监系统的反腐风暴不仅有利于净化医药行业环境,也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 随着修订后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于6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药品零售行业迎来了新的变革。

    新规明确要求,药店需逐步配备执业药师,并对药品批发企业提出更高准入门槛。这一举措旨在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然而,新规的实施也给药店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执业药师短缺成为制约药店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部分小型药店可能因难以满足新规要求而面临停业的风险。

    针对执业药师短缺问题,有关部门正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执业药师培养和引进。同时,鼓励药店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执业药师配备问题,如与医疗机构合作、招聘兼职药师等。

    对于小型药店而言,新规的实施也带来了机遇。通过提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水平,小型药店可以增强市场竞争力,吸引更多消费者。

    此外,新规的实施还将推动医药行业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大型连锁药店将凭借其规模优势和资源优势,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而小型药店则需通过提升服务质量、拓展业务范围等方式,寻求新的发展空间。

    总之,修订后的GSP为我国药品零售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药店经营者应积极应对,提升自身素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药品服务。

  • 随着新版GSP认证在海南的全面启动,药品零售行业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众多单体药店面临着执业药师不足、冷链运输难题等问题,纷纷寻求“出路”。

    新版GSP认证对药品零售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执业药师配备。目前,海南地区共有2958家零售药店,而执业药师却只有不到1000名,远远不能满足市场需求。许多单体药店只能通过挂靠等方式解决执业药师问题,这无疑增加了药品安全风险。

    除了执业药师问题,冷链运输也是海南药品零售行业面临的难题。新版GSP要求药品在入库、储存、出库、配送等环节都必须实行全程冷链运输,这对许多单体药店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许多单体药店由于资金和设备限制,难以满足冷链运输的要求。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一些药店开始寻求“出路”。海南养天和大药房连锁公司总经理刘文广提出成立“远程审方室”的提案,希望通过网络资源共享的方式解决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此外,一些单体药店也开始考虑加盟连锁药店,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运营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未来国家将探索“零售药店分级管理制度”,这意味着拥有执业药师的药店可以销售处方药,而只有药师的药店则只能销售非处方药。这将为单体药店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总之,新版GSP认证对海南药品零售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药店企业需要积极应对挑战,寻求创新解决方案,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在药品招标采购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些药品的招标价格与零售价格存在较大的差异。那么,为什么药品招标采购不采用零售价作为招标依据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其中的原因。

    首先,零售价格受到市场供需、门店成本、促销活动等因素的影响,波动较大,不具备参考价值。而招标价格则更加注重药品的质量、疗效、安全性等方面,以及生产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能力等综合实力。因此,采用招标价格更能体现药品的实际价值。

    其次,药品招标采购的目的之一是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如果采用零售价作为招标依据,可能会出现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降低药品质量的情况。而招标价格则可以通过竞争机制,促使生产企业提高药品质量、降低成本,从而实现降低药品价格的目标。

    此外,药品招标采购还需要考虑药品的采购量、配送时效、售后服务等因素。如果采用零售价作为招标依据,可能会出现采购量大、配送不及时、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而招标价格可以通过谈判、协议等方式,确保药品的采购、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需求。

    总之,药品招标采购不采用零售价作为招标依据,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

    • 零售价格波动较大,不具备参考价值。
    • 招标价格更能体现药品的实际价值。
    • 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
    • 提高药品质量,降低成本。
    • 确保药品的采购、配送、售后服务等方面满足需求。

    当然,药品招标采购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方法,以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和医药行业的发展。

  • 全国第62届药交会日前在成都圆满落幕,北京医药展团第七次集中参展,为‘政府资助、协会组团、集中参展、打造京药品牌’的参展模式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余建军秘书长代表京川两协会致辞,对北京医药展团的参展表示肯定。北京医药行业协会自2006年首次组团参展以来,参展企业数量从最初的10家增长至48家,其中包括12家医药商业企业。在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北京展区以统一的‘用北京药放心’标识和鲜明的地域特色吸引了众多目光。

    第60届成都药交会上,北京展团首次开展京川医药手拉手共建双赢恳谈活动,实现了京川医药的双赢。此次药交会,京川医药再次携手,以‘用诚信铸造医药品牌,以品质确保用药安全’为主题,为京川医药乃至全国医药企业提供沟通交流、合作发展的平台。

    北京市经信委委员常青透露,北京医药产业正在下一盘‘大棋’,将医药定位于高端,以成果产业化、产业规模化和服务现代化为发展主线,重点发展化学制剂、生物制药和中药。北京市药监局副局长袁林强调,市药监局将把北京医药市场建设成安全、规范、和谐的药品市场,为国内外医药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京川医药工商企业洽谈专场、京川医药企业宣传路演等活动将药交会推向高潮。京川医药再次携手,谋划京川进一步深层次合作事项,以期取得更大的双赢成果。

  • 近年来,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各种保健品、中药逐渐走进了大众的视野。其中,冬虫夏草凭借其神奇的功效和昂贵的价格,一度被誉为“中药神话”。然而,不少专家指出,冬虫夏草并不神奇,其功效被夸大,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冬虫夏草,又称虫草,是一种珍贵的药用真菌。在传统中医理论中,冬虫夏草具有补肾益肺、止血化痰等功效。然而,现代科学研究并未发现冬虫夏草具有显著的治疗作用。一些专家认为,冬虫夏草的功效被夸大,其价格也被人为炒作,造成了不少消费者的经济损失。

    事实上,冬虫夏草的生产和流通环节也存在诸多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监管,市场上的冬虫夏草品种繁多,质量参差不齐。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谋取暴利,甚至使用硫磺、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加工虫草,严重威胁了消费者的健康。

    除了冬虫夏草,还有许多类似的中药被炒作成“神药”。例如,燕窝、虫草花等。这些中药的功效被夸大,价格昂贵,却无法为消费者带来真正的健康保障。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中药时,应该保持理性,避免盲目跟风。

    专家提醒,中药虽然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但并不能替代药物治疗。在服用中药时,应该遵循医嘱,避免自行购买和使用。

    总之,冬虫夏草的“神话”应该被打破。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中药时,应该理性对待,避免被不法商家误导。

  •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医疗行业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作为药品生产的基本准则,对于保障药品质量、提高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新版药品GMP的实施,不仅加强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还全面提升了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这对于提高药品生产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具有深远影响。

    然而,在现实中,药品生产、流通、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以近期曝光的毒胶囊事件为例,暴露出部分企业未严格执行GMP规范,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严重隐患。因此,确保每一个药品生产企业都严格按照GMP规范进行生产,是保障老百姓用药安全的基本要求。

    此外,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生产全过程应完全符合质量管理规范。这不仅关系到药品的安全性和疗效,也关系到医疗需求和安全用药。在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时期,药品生产流通秩序的规范与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亟待解决。

    面对市场竞争和产业升级,企业只有不断进行自我更新、自我排查、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新版GMP规范的实施,对企业生产软件、生产控制与管理及生产流程加强规范与监督,促使企业不断自我改革、顺应市场。

    在新一轮的药品生产过程中,企业应紧跟国家对于药品生产质量安全与提高的需求,不断进行自我研发、创新。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满足市场对于基本药品的需求,为公众提供安全、有效、适用的药品。

    总之,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充分认识到GMP规范的重要性,不断加强自身管理,为我国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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