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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源性甲亢是一种常见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其诊断和鉴别诊断对于确保患者获得正确治疗至关重要。
甲亢合并妊娠的情况较为复杂,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 甲亢患者受孕机会较低,但病情较轻者偶尔仍可受孕,导致甲亢合并妊娠。
2. 孕前已患有甲亢并接受药物治疗,若临床症状消退,甲状腺功能基本恢复正常,受孕机会较高,怀孕后可能导致甲亢复发或加重。
3. 既往有甲亢史,现已痊愈,怀孕后引发甲亢。
4. 既往无甲亢史,妊娠后才患甲亢,确切地说,前两种情况属于甲亢合并妊娠,后两种情况属于妊娠后甲亢。无论何种情况,妊娠均能加重甲亢病情,使诊断和治疗复杂化。
正常妊娠时某些临床表现可能类似甲亢,如多汗、怕热、食欲亢进、心率增快等,需注意鉴别。妊娠时甲状腺激素结合球蛋白(TBG)升高,血清中的TT3、TT4水平相应升高,因此妊娠时不以血清中的TT3和TT4作为诊断甲亢的标准。
甲亢合并妊娠的诊断标准如下:
1. 典型的临床表现:除高代谢征群外,伴有突眼、甲状腺明显肿大、血管杂音、体重下降、肌无力等症状。
2. 血清中的FT3、FT4升高。
3. 超敏TSH:甲亢患者血清中的TSH受到抑制,即使合并妊娠也是如此,超敏TSH检测常低于0.1mU/L,但有的报告显示,正常妇女于孕期第8~14周偶可出现TSH轻度抑制,但不低于0.1mU/L。
上述3点中,以FT3、FT4和TSH最具价值,当TSH小于0.1mU/L,伴FT3或FT4升高时,甲亢的诊断即基本成立。
碘源性甲亢的诊断和鉴别诊断需要结合患者的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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